口头遗嘱一定要有人在旁边记录吗?是不是以见证人当时记忆为准?如果死者在生活中也表达了这个意思,是不是就不用记录了? 其中一法定继承人20年故意与家中断绝来往,通知不到他,这份口头遗嘱成立吗?
老人病危,临终前说:“如果我今晚过不去,我所有的财产都留给QQ”。当时有医生,护士单位同事,医生护士已经作证,但看门人和锅炉工作了伪证,单位同事没有作证。法院一审判我败诉。。。。。。
口头遗嘱法律上有什么界定 没有任何实体证据,只有其他几位家人听到,后去证实这些家人愿意作证,可是家人作证法律上承认吗?
我父亲于2011年3月27日去世,在住院期间由于病重无法订立公证遗嘱和书面形式的遗嘱,但是曾口述过财产及房产的分配,即房产属于他的部分和他所有的财产全部归属于我母亲所有,当时在场的有我前妻的父母和我二爷家的姑姑请问,这样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能否成为法律依据,现在由于我爷爷想分我家的房子给他的其他子女而说他
我家有五兄弟,三个妹妹,现在,我的 三个兄弟除了我和老四没房子外,其它都;有房子,我结婚前,我的妈妈拜托媒人帮我相亲,因为那时候家庭困难,我很穷,我妈妈为了我能娶得起老婆,便欺骗她说“如果你嫁给我二儿子,我就答应你以后我俩老死后,这房子就归你”【这属于口头遗嘱吗?】。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父亲几年前
父亲原名下有一套住房(属于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去世前当着我妈和我的面说了留给我,在我父亲去世前和去世后,我母亲多次在我兄弟和邻居说过父亲亲口说过房子是留给我的,现在母亲和我一起生活,可是母亲由于听信我兄弟的话,准备把父亲去世后直接过户到她名下这套房子留给兄弟,我有权利追索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么?
口头遗嘱有很大漏洞,第一点,起拆书上说父亲立口头遗嘱的时间是去逝前七天左右,证明文件上却说是十天左右,证人到场却说是三天,请问这个时间是否存在问题?第二点就是原告(弟弟)并不在场,却要告被告(哥哥),法律上成立吗?证人之一与被告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借据为证,并与原告之间还有一种隐性关系:证人之子是原告
爷爷去世前把存款口头形式给了我父亲 当时就我父亲和我 还有我媳妇在场 也没有书面的证明 爷爷走后我父亲取了出来 现在爷爷另一个儿子知道了 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