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为朋友担保贷款30000元,期限一年。后来以为贷款人把款还了,可是事隔两年多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贷款连本带息都没还,让我付连带责任。请您解答一下,担保期限一年,两年后才找担保人,我还付连带责任吗?要付的话,他们为何不在担保到期就通知我啊,那是没多少利息我可以催下贷款方啊
我朋友在2007年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因为我朋友有两套房子,也有两辆汽车,并有公司,在贷款金额不多的情况下,我就给他做了担保。按和银行约定,该笔贷款应该在2009年8月归还,在此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我和这个朋友不怎么来往了,所以贷款到期后是否还款我不清楚,2010年7月20号,该银行人员电话通知我说我朋友还没还款,当时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他盲目发展
我于2006年2月19日经信用社信贷员{系我姐哥}向信用社写了借款申请书,申请贷款10万元,但此款担保人是信贷员本有找的,10万元也是替他贷的,并且款也是他使用的。现在他因为多笔款项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贷来自己用的,2010年4月被信用社解除合同,现法院于2010年8月26日起诉我清还这笔款。我该怎么办?
大家好: 我是为朋友在信用联社担保贷款,贷款时间到了,朋友没还钱,于是信用联社起诉法院后把我的个人存款冻结了,要用我的存款交贷款,这样做合理吗?现在有个前提是朋友也在,他的生意也在。本人很愚昧,特向大家请教。 如果要是冻结个人存款的话,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2008年10月我与其他3人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贷款,担保信用期限两年{信用社规定:到第一年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只要还本付息后,所有担保人不需要到场签字,原债务人就能原额贷出} 可第一年到期时4个担保人中有2人因其他经济问题跑了,于是该社信贷员在未通知余下担保人的情况下,又另找一人加入为原债务人续保贷款。现两年贷款期
我和我丈夫2008年5月帮要好的朋友在农行借款用房产为他做担保人,他妻也做担保人。在信用社借6万元,当时他没房屋,现他卖了房,房产写他妻名。2009年5月还款期限到了他不愿意还,也不息,现信用社将我们四个一齐告上法院,我和我丈夫会怎么样?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九几年的时候一包工头因工程项目开工缺少部分资金想在银行贷款,借用本人身份证贷款一万,本人没有去银行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因为包工头与银行主任有关系,当时说的只是用身份证就可以了,以后工程完工了就还款!之后因为包工头的工程被骗没有能力还款,且银行方面有关系所以一直拖到如今还没有还款,银行方面只是每年让我在
律师你好,我有一朋友办厂缺点启动资金,要我担保在信用社贷款30万左右,我在事业单位,我就是担心,万一朋友不能履行贷款合同,我不是要承担很大风险,我该咋办,请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