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病致残十几年了,与我结婚二十多年的老公利用我身体的残疾,屡次三番的背叛我们的婚姻,让我承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不想再这样屈辱的活着,我想离婚,可我生活又不能自理,请问离婚后如能才能保障我的生活呢?
我想知道,如今我前妻又以各种手段,逼迫我离开她。而且不给我任何经济赔付,这是不是违背了 婚姻法?
年前我娘家妈把腿摔断了,我回家照顾了将近一个月回来,从此以后,男方没有给我一分钱的生活费,将近五个月没有给我一分钱,连小孩所需的钱都不给,问他要他不给还十分厉害的说你自己有钱,隔三差五就骂人并且言语很脏,象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五个月了,双方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想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对我有什么好处
先领证未办婚礼,没生活在一起,现在我要求离婚,房子写我的名字?请问房子怎么办?
我是女方,和老公先领证,为买房,我是本地户口,他是外地的,我们现在要办婚礼,他父母难缠,我不想和他结婚了,我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房子合同写我的名字,领证后买的房子,房子现在还在按揭,我该怎么处理房子的问题?
请问如果婚后买的房子如果离婚了是又对方的一半吗?要签什么协议才可以避免以后离婚会没有对方的一半呢?
哥哥去年出车祸,现已经痊愈,但记忆不行,嫂子经常恶脸相向,还动手打他,哥哥不堪忍受提出离婚,遭到家人劝阻,因为他两已有一个3岁得儿子,哪知现在嫂子越来越变本加利,连我们都忍受不了了,请问如果打官司他们夫妻间的财产怎么分割儿子归谁的几率大些?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否投靠上海的子女,有什么政策或需要什么材料,可以落实父母的户口
三十年前我们全家四口由安徽到崇明工作定居至今,弟弟是农村户口,并娶了当地农村户口的女子,四年后,户口在去年迁进崇明,我因为也嫁入本地,老公户口在静安寺,家庭也是崇明的,我是大专生,他是城镇户口。结婚已有6年多,户口也快进来了。但09年,父亲车祸后,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母亲也60多岁,照顾父亲也是有点
由于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他常年在外赌钱不回家,还在外边找小姐。被我知道后,不但不悔改;现在更是变本加厉,我实在无法再和这样的人共同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