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凌晨1点左右我骑助力摩托车以40-50码的速度靠右边机动车道行驶中途,突然从路边窜出一女子与我相撞。该女子没走斑马线。该女子被撞倒一旁,我刹车握死,人随惯性摔了出去。该女子肩部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我脸部脸顎弓骨骨折,面部、手部、肩部、腿部多处擦伤。嘴部破裂有几处缝合,现留一缺口。出事当天昏迷过去,脑部出现短暂性记忆障碍,未知是否能痊愈。交警查询,该女子未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我摩托没牌照,行驶未戴头盔,未开车大灯。 经交警建议双方协商结果如下:对方现还在医院,要求赔全部医药费用大约在2-3万元左右,而本人伤情鉴定属于轻伤,对方是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也属于轻伤,现在医院进行治疗,因本人家境情况,自身病情并没在医院进行过多治疗,而在外部小诊所只是治了下皮外伤,面貌本身已无大碍,只是嘴部很可能留下永久性缺口。脸部骨折未做任何治疗,在对方提出这个要求是,我们双方都有责任,也都带伤,病情也都一样不轻。我的意见是适当赔对方3000-5000元基本手术费用。对方对此不满意,要去法院起诉我。我的理由是,我经外边调查和询问,像对方伤情,一般是一次小手术也就在3000-5000元左右即可,我只需要赔这些医药费用,而其他像对方住院平时治疗的费用我不愿意承担,因为他们现在住在医院一直没说要出院的意思。而且一直是在医院高消费者。双方在交通事故中都有错,都有责任。交警认定的是我占主要责任,对方占次要责任。我只需要承担70-80%责任即可。以我的个人想法是各看各的伤,我的病情不比他轻,但他们看到我自身前往和他们协商的时候都是一口认为我没啥大碍要不然也不会不去医院。而我们病情一样的情况下,我在外之花了2000元左右就已经基本治疗外伤差不多,他们住院花钱哪是他们愿意。这些我不想要承担。是否可以。以我的看法,我只需要拿出基本手术费用3000-5000元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其他责任就要他自己承担了。不知道这样是对错?如果我想要应诉,我想一分都不赔对方医药费用,各治各的伤。是否有成功的可能?
我是受伤者 现在需要打官司 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这钱是由我出还是对方出 我的伤残还没做 左腿受伤比较严重 股骨干粉碎性骨折 、髌骨粉碎性骨折 、股骨颈骨折、踝关节骨折 、腓骨骨折、趾骨骨折 计划在延庆法院起诉 官司打完需要几个月 需要多少律师费
我哥1个半月前坐他朋友的农用三轮车。晚上回来路上车子与在修路的石块相撞翻车,在医院抢救了27天共花了20万。最后还是去世了。最后交警事故认定开车为主要责任,路的施工方为次要责任。他无责任。他今年43岁。!小孩17周岁念高三。家中父母还在,请问大概能赔多少?急需答案因为这星期要开庭了!谢谢!具体情况可以电话问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你好 我在2010年12月4号晚 20.00左右 开车从淮安往响水方向返回 经过涟水县城 在李集 加油站位置 跟一个骑电瓶车的老汉相撞《老汉喝醉酒了》,补充说明《我们都是同向行驶 老汉开车在马路中间 听到我按喇叭,不动 ,当时我开车 60码 我立即减速 老汉突然转方向 由于躲闪不急 与老汉相撞 我立即停车 报 120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了、肇事人没逃逸),经法院了怎么处理!会判刑吗?
我朋友于2010年9月28号骑辆无牌照的踏板摩托车在徐州市区正常行驶(无驾照),把一50多岁行人撞倒在地,头部受重伤,送到医院成植物人了,过了有一个礼拜就去世了!死者家属私了要1百万(死者是铁道退休工人),我朋友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经法庭解决!于12月10号开庭审理此案!在此期间一直被公安拘留!我想问一下,我朋友
你好,我领导买了辆车,我住他家附近,他每天都带我上班下班,除非有事先走或他出差,我说要给他钱,坐公交也要钱,2010年11月15日买的车,本想每个月给他100元钱,怕他不收,想想二、三个月给他买条好烟,不过现在还没给,今天他和我说有时他真不想带我们,还有其它二位同事,没出事还好,出了事就不好了,责任全都是他的
问题补充: 今天我们又去了 病人恢复很好 和他们协商 放保证金在交通局 把车想开走 没想到他们尽要我们付医疗费15天 5000 误工费5400 护理费1200 营养费1200 手机赔偿500 电瓶车维修费300 等等 共16400 左右 哎 真是太坑人了 我们没同意 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急!!~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步行时,小车从后面撞上,事故认定对方负全责。在住院期间对方没有垫一分钱,也没有看望病人,由于是孕妇,好多药都没有用,现在出院在家休,左腿痛,交警调解,协议已签,对方不履行。只有诉讼法院,现在不知道怎么诉讼,请律师指导,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