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我有一件事要麻烦您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前几个月同我叔叔打的关于我爷爷的遗产的官司已经打赢了最后是把房产判给了我叔叔我得了一部分钱,现我想打一件关于我父亲的遗产的官司望您给予一些指导,事情是我是1983年生人我的父亲因意外事故于1986年去世,在去世前因我叔叔结婚我父亲同我妈把一处权力人为我父亲的使用权房借给我叔叔住,在我父亲去世后我同母亲一直住在姥爷家,现该使用权房由于拆迁于前几年又分了一套新的楼房并被我叔叔于2000年左右未通知我与母亲一个人进行了过户到他的名下,我想问一下该使用权房我同母亲有权力继承吗,我可以进行起诉我叔叔吗?谢谢
问题如下: 1、使用权房的同住人定义是什么,是不是有户口的都是同住人? 2、使用权房的承租人是否有权立遗嘱把该房产想给谁就给谁?同住人是否可以反对? 3、使用权房的户主与承租人是否必须一致?对该房产可行使的权利是否相同? 4、使用权房的承租人、同住人和户主各自都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老家有处房产(有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土地使用权上写了父母和大伯的名字,房产证写的是父母的.购买的地和房子全是由父母出资出力建的.大伯家从没来建过.建房留有收据.2007年时房子征地被拆迁,当时父母没有留多心眼,虽然大伯家没有出钱出力建过房,拆迁协议上还让他儿子签了字(大伯已过世).之后拆迁办按房屋占
一农村家庭,因需用钱,决定将位于自己村上的一栋房子出卖,改房子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不知道这属不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如果不能进行产权买卖,可不可以单独对其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在其房产证的有效期内买断使用权,并约定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费也有买房人获取,请问这会获得法律支持吗?谢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我是一位独生子女,现住镇上,是一户非农户口,户口薄上有妻子(教师)、儿子(学生)和我(教师)3人,但我还有父母在老家农村居住,是单独的一个农村户口。如果我父母去世后,请问我有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森林权吗?谢谢!
上海闸北区,一套老式私房,为使用权房,面积较小,面临拆迁。目前原承租人(有子女五个,四个无本房户口)已死亡十多年,国有土地证上仍是原承租人(已死)的名字,至今未改动。现房屋内户口为原承租人的一个儿子及其老婆孩子,儿子现为户口本上的唯一户主。现本房拆迁在即,问其他四个子女能把此房作为遗产分割吗?现是否
看到北京有使用权房广告,10万元30年的使用权,请问这可靠吗?外地人可以买吗?有什么注意的事项? 不是二手房
我母亲过世了,我们一家三口都是上海户口,我外公外婆是外地户口,但是我们全家和外公外婆一样都住在外地。因为办公证都要亲自前去办,所以想问问可不可以就在外地的公证处办理啊? 谢谢了! 就一张存折,密码忘记了。所以办公证。没有房产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