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保管印章之便,以分支机构名义为个人债务提供保证,此时,企业法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借款人为外资企业,现逃债,保证人如何应对防范风险?
基本情况简介:由我司担保,*有限公司(外资,港资控股)于2008年1月25日在*交通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截止2008年7月25日,*有限公司已归还贷款本金400万元,当期贷款利息已结清,贷款余额为600万元。作为保证担保人,我公司项目经理于2008年7月25日到*有限公司进行保后检查,发现其出现贷款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
债务人的法人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是否仍需履行债务?保证人还继续承担责任吗?是否需要债务人和保证人出具什
债务人在未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进行了股权变更,现有股东完全换成了新的,同时变更了法人,作为债权人是否要采取什么措施?
您好!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在武汉的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武汉办理了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今年6月已经通过年检。现在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已过有效期两月,未办理变更营业时间的手续。现在想补办。请问该如何处理?请问是否需要交纳罚金吗?如果有请问相关处罚条例是?谢谢!
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在海口的分支机构还存在并且正常运转的公证书怎么写?
现香港航空公司海口代表处要办理年检,工商局要总公司出示一份证明海口代表处还存在并且正常运转的公证书,想咨询这个公证书要怎么写?有没有具体样本或格式?
我与企业法人个人签订了落款没盖企业章(有企业名称和法人签字)的建筑施工人工费承包合同,合同甲方是企业名和法人个人名并列,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现在欠人工费不给,我想起诉企业法人个人(企业是他个人的)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