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山纬创上班,进厂13天之后提出辞职,但是他们说必须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如果自离一分钱也拿不到,我要怎么办?
有人说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要在用人单位招到人的情况下,就是说他们什么时候招到人我就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走,是这样吗?)
本人3月5日进厂,因有事无法再为工厂工作,于4月4日提出辞职,工厂负责人于4/15日在辞职单上面签名的时候,还写了一句话“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之后一个星期,接到该司的电话,说我没有按照正常辞职程序办理,到现在已旷工7天,按自离处理,不给予发工资!该司所谓的正常辞职程序为提前30天辞职,但我在该司尚未满一个月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可以出去全职工作。进公司时签订了合同,但是我手中并没有。试用期三个月,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提离职,一个月内自动离职每天扣10元,公司不满意按每天二十元结算,但是并没有说满一个月没有提离职辞职就不给工资。因为家中有事在公司只工作一个月还没过试用期就向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不给我工资,
我己递交辞职书一个星期了,老板还是不给离职,要等他找到人,而且试用期这两个月的工资要等厂每月出粮日期才能拿到(即4月份工资等6月份才能拿,而5月份工资7月份),有什么劳动法可以一次性拿回试用期内两个月工资呢?
我和当地一个辅导机构签了两年的合同,但目前在试用期内,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我不能继续在那工作了,我想辞职,需要赔偿什么吗?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的试用期内的人员,现在想辞职,但是领导以我参加水利普查花费大量资金和精力为由不批准辞职,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的解答。另外,我是招聘的,在甘孜州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我2011年4月25号面试,面试时公司负责人约:我的试用期内保底工资为2300,底薪1000(26天*8小时)+150(全勤)+1150(表现工资+能力工资)。我于5月12号向人事部辞职,她当时说可以,她只问我可不可以告诉她辞职原因,我说公司不适合我,我也不适合公司。她告诉我5/20号结工资。 我于2011年4月29号上班,4月29号上班一天,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研究生,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就职,签了三年合同,目前还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每周工作六日,每天工作11小时,每月工资800元。我想辞职,请问可以吗?算不算违约,是我要付给公司钱还是公司要付给我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