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从我个人账户一次性打给他人A人民币16万,给A的16万里面有10万是我本人的。其他6万是B,那么B也同时欠我人民币4万元,因为当时没有和B写借款收据,B现在不想还我的钱了。那么可不可以叫A把16万全部打给我,因为全部的钱是从我的账户打给A的。但我和A并无生意来往。
2008年8月,我一个福建朋友向我借了20万,约定2009年1月还清。逾期未还,我电话、短信追过,2009年11月短信里面他还答应年底还,以后就是拖,或者不接电话,至今没有联系,但住址能找到。请问我该如何追回欠款?
2009年一朋友有急用,在我这借钱(6万左右),写了借条,去年索要无果后,法院起诉判决她还我的钱,可判决下发后,她就消失了。她未婚,和其父母同住,我可以去她父母出追要欠款吗?或者我将她的信息发布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吗? 那我该怎么办?法院要求我自己去找她,我现在除了知道她父母的住所,其他都一无所知
2009年一朋友有急用,在我这借钱(6万左右),写了借条,去年索要无果后,法院起诉判决她还我的钱,可判决下发后,她就消失了。她未婚,和其父母同住,我可以去她父母出追要欠款吗?或者我将她的信息发布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吗? 怎么起诉追讨?
本人是桐乡市崇福皮毛市场的个体经营户。2010年7月-2011年4月之间卖给一厂家皮毛款146万余元,其中2010年欠款120万。厂商迟迟拿不出还款计划,令我陷入经营困境。 本人没有办法想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知道有那些注意事项和相关程序。现求助各位律师 本人是辽宁省沈阳户口,如果起诉对方回我们户口所在地可以吗。还有就
2011年3月底刘某在我公司拿了两台机器卖给别的客户,说货送到就会马上付款,当时由于刘某是跟我们一起合租的人,并没有在意太多,于是就同意货送到付款,可是过了2天后发现刘某没有打款到帐,于是就问刘某,从那一次起就开始不停的找借口,1个月间不是说客户没给钱要么就说出去借钱给我,到后来干脆打电话也不接,还一一副
律师您好。我在2009年介绍一个朋友给另外一个朋友供应混凝土,其中一个承诺回款后给我一些好处费。但是至今没有回款,只有一张欠条。我想问在这个纠纷中我应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