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 乙方:XX 甲方门市楼: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商议,制定如下约定 1,乙方租用期限2年,从2010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止 2,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止租金为XXX元 3,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租金为XXX元 4,房屋主管道维修由甲方负责,建筑结构非乙方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5,乙方不得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改动主体结构造成损坏的由乙方修复完整。 6,乙方负责职能部们的各税费,不,电,有限电视,取暖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转租他人,但不得用于饭店浴池。 8,乙方租用面积包括东平房。 这件事是2010年9月中旬左右。我们楼区需要改造室内热网。我接到通知就把改造费交给了楼管会, 同时我也口头和书面通知了乙方。但乙方拒绝移动柜台。说是移动不了装潢是固定的。就连后平房自搭的炕也不拆除。我说我给你1千元补偿。乙方也不同意。马上到取暖期了乙方死活就不给移动或是拆除装潢和炕。我没有办法只好跟二楼商议赔偿二楼1万多元把暖气改道,自此我门市及东面车库暖网丢失。到了2011年3月乙方去法院告我。说我拒接暖气影响她正常营业要我赔偿他的损失。{可是她这一冬天都是正常营业。}到现在法院也没给结果。到了2011年6月1日我去收今年房租。人家告诉我想要钱你就把暖气给接上还得赔偿他的损失,我去要了好几次。乙方跟我说你好好看合同,合同上没说下打租还是下打租。你等到2012年5月收钱吧。我跟他闹了很多次110也来了。就是不给租金。有什么办法终止这合同赔偿咱损失,和暖气改造的损失。(去年6月1日给的我房租)让这种无赖滚蛋
现有一套租赁房(婚前财产)即将拆迁,承租人(屋主)有一妻,一儿两女。现承租人要把房屋赠与儿子,即拆迁后分得的安置房,房票等一系列都归儿子所有,那么是否需要妻子,两个女儿签放弃协议?承租人和儿子之间应签什么协议?若拆迁之前承租人死亡,所签协议是否有效?
我于2010年接鹤壁广场西区一店面,接店面时将原经营者货物38000一并接过,房东由于自身原因并未到场只通有电话说可以转让货物但不能收店面转让费及房租随行就市,今年年初房东趁要签合同之际突然要成倍上涨房租,同无转让费(店面转让费、货物转让费)店面涨成一致(左邻右居有转让费的房租要很低),而且不得再转让店面时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我在租赁土地上建有楼房,正常支付租赁费,出租方要求终止协议,
在租赁土地上建有楼房,正常支付租赁费,出租方要求终止协议,地面建筑物该如何处理
甲方:张新柱 乙方:赵云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1:甲方愿将西口子村九要地自家五亩荒地石头过大弃耕已久,租赁给乙方经营农村合作项目
我是合同乙方,空地租赁合同规定,甲方提供平整的、带围墙、有门卫保安室的空地出租,负责土地争议解决,争议时乙方暂停支付租金,允许乙方转租,乙方要支付滞纳金1%,现在问题是门卫保安室被城管拆除,转租客户被吓走,这种不安定状况致使转租已不可能,乙方该怎么办?紧急求助,谢谢!
我是租赁房,跟房东签订一年租期,现有事不能继续租赁,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房东要求赔偿违约金,金额是一个月租金。请问合理吗?
在5年前不经意间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为5年。协议里有一条是这样的:在租期内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将房屋按原价(开发商售出价)卖给乙方。如违约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现在租期要到了乙方要买,甲方不卖。乙方将甲方诉至法院。请大家帮助解答是不是有失公平,法院能怎么判?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与承租人口头达成协议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与房东签订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房费年缴,并且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房东负责。一年后缴纳下年度房费前,双方口头协商,在房费下调的条件下,合同内容改成物业费和供热费由承租人自行支付。口头达成一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东人在外地,是否需要修改或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如不修改会有何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