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片“放基地”在村里,那是村里大批分“放基地”时,我花了1千5百元为我的兄弟分的“放基地”,当时我的家庭很贫困,盖不起房,只能等有能力了,才能盖房。我现在要盖房,“放基地”邻居在我的“房基地”种着蔬菜,霸占我三分之一的“放基地”,不让地方,他说:他种的是他的地,必须掏钱!通过协商,他想我要1万元,我不出钱就别想盖房,像这种事合理吗?用武力是犯法的,用法律该怎样解决?我不知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我有土地使用证
我想咨询一下,我跟邻居因为因为盖房引起了纠纷,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我邻居盖房挖地基时把我们家的墙地基给挖了,后来我们家就阻拦了他们不要他们挖,还说要他们把挖了的洞跟堵上他们不肯,【他们是在耕地上盖房】后来闹到村委会,村委会一直拖延不给解决,后来就这么放下了。我们两家的仇也因此而结下了,去年冬天的一
在一九九几年时,村里大队说那些老宅子都收回去重新划分,大队说先收回去再给我们批新的宅基地.当时村里的老宅子说都收上去,何家也有一块和我们家一样大的老宅子.由于当时何家在村大队有人并看上了我家的老宅子就在没经过我家同意的情况下占了我们家老宅子两间房的地方(我家老宅子共四间房的地方);由于何家当时村大队有人,所
我家的房子和邻居共用一座山墙,原来我们每家四间房,后来村里规划每家五间房。我家在原来的基地上先翻盖了新房,邻居不给让出属于我们的基地,现在邻居也翻盖了新房,但是他把和我家相邻的房子没有翻盖,而是把原来大队划给我们两家的公共用地盖了新房。请问我能用什么法律要回我家的基地?谢谢,急急急。 注***我家
合同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5月31日钱,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一种条件的,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特殊情况:1、遭遇不可抗力。 2、受政府行为影。 此两种情况都没有。 现在问题是开发商不能在5月31日前交房,而是
在2010年1月份我经一个朋友介绍与别人签订一份水渠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价格为8.5元米,并约定了工程质量,同时约定工程款在2010年春节前给付工程量的70%,据我估算应该已完成工程的70%,并给付伙食费,春节工人回家,我找签订合同方要求给付工程款,与我签订合同方认为工程没结束只给付了工人回家车费,工人不承认我只好垫付
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些有关土地纠纷的事情。 我们家十年前因为要做生意,怕污染人家就更换了几亩地,且没有经过村长的批准。后来我们不做生意了因为没什么什么经济上的纠纷也就没往回换,但是现在我们家原来的地块可能要征用,想问问你现在能要回来吗 。还有十几年前有地块的分划凭证。这个可以做证据吗 要是可以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