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内地人在香港注册一有限公司,股东就我自己。注册后因资金等原因,要转让40%股权给一合伙人。我不想在香港官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我与合伙人私下签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未来产生纠纷,要到香港法院还是内地法院。
律师你好: 我今年9月份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开始为我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对于新公司法中“第三章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最后一句话,我有点比较模糊,请问第七十二条最后一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句话是针对七十二条的整个内容,还是只针对第七十二
我和朋友一起合办了一个培训班,由于是大学好友也没有正式合约(合办时期花销一人出了一半),现在她突然反悔要收购我的部分,又说后期这个是亏钱的,借口资金相抵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 补充:现在我们意见不合,她说要变卖这个培训班,可是这样我的亏损更大,单方面收购她的部分我资金又不足
香港注册的公司股权转让未经本人签字授权办理股权过户,是否无效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股权转让,没有本人的授权也不是本人的签字,别人拿本人身份证办理的股权过户,是否可以裁定无效? 我应该怎样做去否认这个股东身份呢?
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法人股东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决定不出资,将其在公司占有的全部股权以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的另一个法人股东,请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其他公司及自然人准备将股权整体收购,也就是现在的股东全部退出,约定承担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但对还款期限、方式等没有明确答复,债权人该怎么办?公司股东是按1:1得到现金了,债权人该怎么办啊?
公司股权转让后一直未安排工作,并且此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4年未签合同
本人于2004年7月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同年10月该公司领导口头派我到旗下控股的【武汉长江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5月建发公司发布书面通知委派我为长江物流财务总监职务。2008年初因长江物流股东和股权变更,我于2008年11月到2010年1月完成长江物流公司股权交易审计
A公司挂牌转让全部股份,摘牌后它还可以反悔 ,只卖49%吗?理由是什么?请解释得详细一点,谢谢! 更正一下是转让股权,不是股份,而A公司是国有企业
本人所在公司打算要卖厂,为避免发生交易税和员工年资赔偿等费用,改为股权转让,这样就把员工年资赔偿问题搞得完全没有希望,现在我们有向公司提出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全厂员工已经联名上书给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