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她妈离婚四年多了,当时离婚协议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元,离婚至今女方以无经济来源为借口从未支付抚养费,我们应该怎么办
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当初离婚时,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女方。女方有正式的工作,收入稳定。男方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男方单位按月支付。女方从不让男方实施监护权。自离婚3年半,从未见过孩子。(不让见)。男方又再婚。现女方以孩子要入学(学前班)为由要求增加付费费。男方不愿支付,能否?
我和男友同居三年后因另一女人插足,导致分手,但我当时已经怀孕2个月,男友强迫我打掉孩子,我从各方面考虑,决定生下了这个孩子。因为,在生和不生孩子的问题上我们发生了强烈的冲突,男友不承认孩子,并不支付抚养费,说是孩子是在违背他意愿的情况下,我执意生下来的,而且是非法同居,他不对孩子负责。我是否可以通过
我与前夫是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已经三年,协议中对方同意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每月。但至今为止,对方一分钱也没给过。我与今年三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我向法院提供了他的联系电话以及家庭住址。但法院每次都声称找不到人。而他本人确实是住在本市,电话也能联系上,只是避而不见而已。法院说让
离婚后,女儿我来抚养,父亲每月给五百元抚养费,今年八月开始他就找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我多次找他要,也不行,我现在以经忍无可忍他的无耻行为,他在民政部门工作,有人给我出主意说民政部门就管这个事的,请问我可以去吗?还有如果他还是不给,我要怎么办?难道除了起诉就没有别的办法?
倪律师: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未婚同居六年多生下一小孩后双方分手,现小孩五岁多了,由我一直带养,女方未付一分钱,我一人养小孩很辛苦且经济收入有限,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女方没有正式工作或经济来源我又该怎么办?小孩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谢谢!
和孩子的爸爸离婚两年多了。当时离婚协议是写的房产由女方拥有剩下贷款由女方还,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500,医药费学费另算。现在女方再婚男方拒绝支付生活费 说当初分给女方的房产升值可以抵生活费。这种说法能成立吗女方该怎么办。现在女方想打官司并想让孩子随母姓,官司能打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