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1月9号在丰台区三环万柳桥锦通京南店买了一辆凯美瑞汽车,由于在春节回家车子刮了,2月23号到4s店喷漆,2月29日晚到锦通京南提车,3月2号发现喷漆的部位和原车色差很大,就到4s店去,他们答应从新喷漆,可是喷漆后色差还是很大,他们找来了油漆供应商协商,最后决定再喷一次看看,可是喷漆后色差还是很大。他们叫我开几天他们找厂家质询一下。4月17号他们找来了油漆的供应商,说是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色差问题,叫什么过渡喷漆,就是把没有刮位置也喷了,我坚决反对,但是过了两天,他们说喷好了,就这样他们前后喷漆了四次,到第四次既然把我的左后门和右前门还有两门上的顶杆都喷了,色差很大,而且很多地方都厚出来而且油漆也不一样,我找他们协商,刚开始他们叫我去问看有没有那里可以喷好的,后来当问在其它地方喷漆要一万五仟元时,他们又改口说合格了,我现在和他们在打官司,可是法官判决驳回诉讼,理由是我在2月29日把车提走了,汽车的小修是700公里和七天,可是我把和我一起去维修的证据法官也没有采纳。我现在真不知道我是把车开回来,还是留在4s店,如果鉴定是新车鉴定还是维修鉴定,是申请法院鉴定还是自己鉴定。我以前提供的证据是喷漆前的照片和喷漆后的照片还有一起去3月2日和4月17日一起到4s店的人证。 判决书是这样的原告陆泽强与北京锦通京南公司维修、重作、更换纠纷一案。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称被告在修理其车辆过程中不符合标志,被告对此表示否认,原告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本院不能认定。而且原告于2008年2月29日自行将车提走,并交纳了维修费用,其行为是对车辆修理行为的认可。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请帮我想想我该怎么办?
子女和父母当初因为拆迁的问题而断绝了关系,当时也有写下协议,说将来老了不用子女赡养,就是不知道这张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我是今年1月9号在丰台区三环万柳桥锦通京南店买了一辆凯美瑞汽车,由于在春节回家车子刮了,2月23号到4s店喷漆,2月29日晚到锦通京南提车,3月2号发现喷漆的部位和原车色差很大,就到4s店去,他们答应从新喷漆,可是喷漆后色差还是很大,他们找来了油漆供应商协商,最后决定再喷一次看看,可是喷漆后色差还是很大。他们叫我
合同签了两年,干了一年想辞职,提前30天交辞职信,还要不要赔钱?
合同签的时候是这样的 “乙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属于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我如何证明我提前30天交了辞职信?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了,他在外面输了很多,借了好多高利贷,明明借9万的写在借条上就是十万,象这种投资公司借的钱我们如果离婚了我要不要偿还???
上月,我父亲很着急的打电话说收到一份起诉书,要我6月21日开庭,当时是我老公接的电话,我父亲把起诉书里的联系号码告诉他,我老公就按联系方式拔通那人的电话,问是怎么回事?那人说有20700元钱打到了我们账上,那人报上账号,一对同我的账号相同,我老公打电话跟我说明情况,我以为是骗局,不相信也没理会.过两天父亲又打电话问情况,
我的客人在2008年买了一份万能险,今年5月因病住院,保险公司拒赔。退还现金价值。理由是客人在2005年就有身体不适,在买保险时没有如实个告知,客人手上有07年和09年的体检报告,都没有这个病,这样的官司有得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