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旅游专线征用我蔬菜大棚1.5亩,每亩一次补偿4.68万元,与其他项目补偿相差一倍多,不知是否合理 ?
我是德惠农民;我社于1983年末分产到户,1984年因落实政策我社社员李xx回到原单位上班。将其承包的责任田《1.35亩》交回村社 。到85年4月份,由于当时无人肯承包该地,村社领导找到我协商承包该地...。经协商同意按责任田性质将该地长期承包给我,并签署到我的责任田承包合同书上。我一直耕种该地到现在,并履行了各项义务
目前关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临空经济取的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也都开始了,但是事关农民们切身利益的拆迁补补偿方案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口头与村民传达的,没有任何的相关政策的公示,所以我想再此寻求这方面的市政府和区政府有无相关的文件.
父母系国家工作人员,儿子为农村独生子且领证,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2010年,烟台修高速公路,村委和办事处说要征用我家承包的水库,10月份给了我家一份所谓的评估报告,没有评估机构,没有评估时间,也没有公章。2011年村里和办事处开始找我家人谈,我们家人要求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地上附作物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偿费,但是村里和办事处拒绝支付安置补偿费,称上级政府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