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11年6月6日下午16.00-夜里24.00船厂上班时间里,在中途18.00吃饭时间里,回家吃饭,在自家的平房上摔下来,意外死亡,船厂应承担相关责任吗?
请朋友来家里吃饭,由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回家的途中出现意外,导致意外死亡,请问我们是否要承担一些什么责任?
24小时都属于上班时间,而在中午吃饭时间出了生病死亡又不算工伤这合理吗?
我爸是一家国营企业的高成管理员,由于我爸一直都患有膏血压,所以单位的人就对他的工作时间安排特殊,他每天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但如果单位里的机器有问题,不管是晚上几点或在吃饭都必须去修理,但在2005年元宵节这天中午我爸因头痛回家休息,结果是老血栓突发去逝在家里,平时我爸的上班时间单位说的是不定时,但我爸病
公司司机晚上10点半左右开公司的车去接他老婆,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致死亡,责任谁负。公司并不知道他把车开走了,当天下午给司机打电话,司机没接。
未签订合同员工不上班休息期间,因酒后发生铁路交通意外事故死亡,企业需付何种责任
该员工在企业上班5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考虑到员工利益企业为员工买有工伤保险,在2011年6月4日不上班休息期间,去同事家喝酒,酒后在回单位宿舍时,因想走近路翻越铁路线时被火车撞死,(铁路沿线有护栏)企业需付何种责任???? 请专家高手们及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