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与我爱人结婚,2002年我将她的户口迁到老家我父母的户口上,我是工作人员,户口在单位,但我在老家父母给我分的有约90平米的房子,并写的有分房协议,我父母也一直跟我们生活。请问我爱人这种情况属不属空挂户?
我们家的房子在09年的时候拆迁了,其中有一间老房子拆下来大概能得到47平方左右的安置房(被拆迁房屋无产权).我父亲利用已去世老伯的名义多拿了30多平方(单方面操作,我爸爸的老伯那时候已经去世了),凑够80个平方。拆迁协议上写的名字是我爸爸老伯的名字,我爸爸在协议上只是代理人(注: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现在我
我是武清区人,我在农村的唯一房屋于2001年卖给同村同组人(其已有一处宅基地)。现房屋拆迁,我户口还是原房的户口不知道这个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可以要回房屋,或得到拆迁补偿吗、
我是武清区人,我在农村的唯一房屋于2001年卖给同村同组人(其已有一处宅基地)。现房屋拆迁,我户口还是原房的户口不知道这个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可以要回房屋,或得到拆迁补偿吗、
现有50平米的房子,原房证是在父母名下,我本人于2000年离婚,我的户口随即转到父母的户口下,此后此房房证转为弟弟名下。之后老人过世。(现户口原房址分户,因我与弟弟都是单身)此房现面临动迁,因为我无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沈阳市最低工资,生活相对困难。一直单身。想咨询一下政府对我类情况如何安置?有无类似文件
我婶婶93年交钱在单位集资修建了住房,由于该单位(国有企业)效益差,发不起工资,于是2001年单位将当初集资的钱退还职工,婶婶一直居住在修建的房屋里,目前,婶婶已退休,最近接单位通知,该房屋企业已卖出,要进行拆迁,婶婶的住处无坐落,单位只说给500元的搬家费,这该如何办呢?
您好: 我家是浦东新区南汇的,现在农村房子要拆迁,不知能否为我解答如下疑问: 实际居住面积269平米,宅基地证上面积为234平米 我家居住的房子折价给我234*(597+1400)=468000;35*597*0.9=18805,装修费190000,总计676805 现安置给我面积为170平米(购买房子的话价钱为2000元/平米),这个我
我的房子是2000年买的小产权房,当时是当地村民的集体宅基地盖的商品单元楼,今年由于城市开发,说土地性质改变,需要拆迁, 协议已经贴出,说是就地安置 ,拆一赔一,过渡费等各种补偿,这些都是协议上明确写出的,但是农村负责人口头却上说需要额外交钱,是补产权的钱,将小产权补成大产权的钱,那些过渡费等拆迁补偿与这
我家是盐城响水农村的,我们的村太小就几户。现在要拆迁,现在是农忙政府现在不管就要现在拆,只补助120元/米连手工费都不够而平整地基要1万/亩但是政府要统一平,平整费不给我们地基盖房手续自理。请问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上有我,我父亲及我孩子名字,但签字都是我父亲一个人签的,请问,如果要去掉我的名字及我孩子名字,提起确权诉讼或提起行政诉讼我能打得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