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订婚时给了财礼,后两人举行结婚仪式,“结婚”后发现两人感情不合,无法在一起生活。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两人之前没有任何交往,互相不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完全是双方父母操纵。二是,男方生理上存在问题,结婚近两年,第一年时间里两人没在一起,目前一直没同房。现双方对这段婚姻表示后悔,但因之前男方送
准备离婚,没有共同财产,只能要回嫁妆,想问一下,如何才能证明这是我的嫁妆呢
如何才能证明这些是我的嫁妆呢? 当时是我叔叔给了二万块钱,另外的几个哥哥合起来送了个液晶电视.还有奶奶给的麻将桌,和订婚时送给他的戒指,发票都在他那边.名字那时候是我哥陪他一起买的,所以写的我表哥的名字.除了买了些电器剩下的都被他放身上了,如何才能要回这些东西呢? 结婚就一年,没共同财产,就一小孩.还有我当时给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见面礼12000元,彩礼22000元,女方用12000办理了喜宴,在女方的嫁妆中有一部分是自己原先购买并准备好的嫁妆,一部分是男方的10000元购买的,婚后因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那些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及彩礼、嫁妆如何处置?希望是一些方法,不要是一些笼统的说法。。
领证后才给的嫁妆钱离婚后他有权分割吗?还有我婚前自己攒下一部分钱,最近到期了我赚存了,可是他知道我存款银行,还有他家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请问他能查到我的存款并且有权分割吗?
我刚结婚不久女方提出离婚’在男方没有过错情况下‘女方向男方要的财礼通过法院女方是否应当把财礼退还男方’女方在结婚前只说离过婚‘没有说自己离过两次婚‘婚后才告诉我’结婚后总是推脱不与我过夫妻生活‘刚结婚不久就提出离婚这算不算骗婚’请解答谢谢
刚结婚男方心里就没有女方而对女方漠不关心,男方在外面有出轨的迹象,而女方又苦于没有真凭实据因此导致感情不合 女方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娘家陪送到男方家的所有嫁妆有媒人作证而且这些嫁妆都是女方娘家还有哥哥嫂子出钱买的,那这些嫁妆是否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我有一朋友2008年经人介绍于当年7月结婚,结婚半年由于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结婚时的彩礼10000元和手机项链,双方进行协议,并写有协议书,可到了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时,男方又反悔,拒不签字,离婚未果。2010年上半年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当时法院以不具备离婚的条件为由作出不予以离婚判决。2011年
我于2008年1月份登记结婚的,喜酒在同年3月21日举行,至今结婚三年多了!在3月20号当天,我的父亲去银行给我开了一个户头,里面是他们给我的嫁妆,到目前为止,我的老公也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少嫁妆,因为他始终没看到过存折,另外我3月23号回娘家做客的时候,已经把存折交与我父母亲保管,现在我们要办理离婚手续,我想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