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香港人,女方是国内的;双方三年前分手,交往期间女方用男方的银行卡在香港提出的现金在内地购置不动产数套,请问现在男方还能否将钱款追回?三年了,是不是还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 男方只有女方在提款时的录象和银行提款记录发生的时间,有用吗?
男方在恋爱期间,在女方不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女方受不了提出分手,男方起诉女方索要彩礼,女方可以告他
男方在恋爱期间,在女方不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女方受不了提出分手,男方起诉女方索要彩礼,女方可以告他强奸吗? 过去很长时间了还行吗
你好,男女处朋友期间半年多,未同居,男方每次刷信用卡为女方买东西,共计15000左右,女方提出分手后
你好,男女处朋友期间半年多,未同居,男方每次刷信用卡为女方买东西,共计15000左右,女方提出分手后,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金钱或东西吗?女方造成犯罪了吗? 谢谢,但男方每次都刷信用卡,是不是想留有证据呢?信用卡的账单算证据吗?金额超过多少会构成犯罪呢?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