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在校生,前段时间因为经济问题而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琴行做前台工作,琴行每个月15号发工资,在上个月30号时,我与新来的前台人员交接好工作之后,就离开了。就在前几天,琴行老板却说我上个月30,31两天是旷工,临时‘制定’一条规定说旷工一天有扣算三天工资,我很气愤,而且之前不经我手收的一些报名费,少了五
用人单位无故解聘劳动者且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之后的工资该不
用人单位无故解聘劳动者且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之后的工资该不该继续支付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合同,提前一月离职,用人单位同意离职,可是却要押我工资,说是什么培训技术保密协议,押我2个月工资,这合理吗?我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请律师给我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