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采用开架售货方式,允许顾客自带包、袋,并在超市门口公告:“收银员受公司指示,对顾客带入的包、袋作不要查看,请将包、袋打开让收银员过目。”2000年2月3日17时许,顾客王某在超市购物,交款后,走出了超市。被从超市内追出的售货人员教主并再三追问,要求检查王某的提包,王某非常气愤拒绝检查。销售人员即将王某
某农副产品经销公司采购员甲在采购途中,与某石油化工厂推销员乙相识。双方达成协商,用单位的合同纸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石化厂供给农副产品公司聚丙烯100吨,货到后3日内付款。甲回到公司,向经理谈了购买聚丙烯之事。经历当即表明,本公司没有经营聚乙烯的业务范围,要求甲立即解除合同。但甲想自己找买主从中
事情是这样的,我需给甲3万,需去银行取钱,甲为方便,要求和我一起去,直接存甲卡里。去了银行,柜员直接在我卡里取出钱,直接存甲卡里。钱我没过手。我在我的取款单上签字,并留下了小票存根。甲在他的存款单上签字,他的存根没给我。5个月之后,甲找到我,说他卡里没钱。 现在我也记不清到底当时是在那家银行存的钱,去
1、比如原先我赠与他人十万元钱,现在因与他发生矛盾,可以将此款再要回来吗,法律上支持吗?(没有字条,但有人可以证明赠与款项) 2、比如有人在两三年前问我借了两万元钱(没有出具借条),现在那人赖账,不肯还钱了,我现在还能要回此款吗? 3、我母亲去世较早,后来我父亲又找了位后妈,现在已有十一年了(一直未领
请问,第一:根据案例我可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第二:现在本人没有证据显示公司要辞退我,但就4月到现在
本人在公司工作20年,1990年入职的一直到现在,现在公司不能本人续约,赔偿本人12个月的工资,但公司要求本人写辞职信,如不写就不赔偿给本人,但本人不愿意写辞职信。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签订一年,第二次签订在2008.4签订两年,按道理2010.4为止,2010.4就要同本人续约,可公司不续,但亦无书面辞退本人~请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