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事,是早上7点钟,家人开着电动车,对方是走在行人道上,但因为对方赶着去办事,走得急完全没看车,直接撞上我家人行驶中的电动车上,因为对方跑得快,我家人看到时已经完全来不及刹车了,事后也报了警,送对方去了医院,我家人也受了伤,请问这种情况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划分?
事故发生经过: 09年12月8日00点43分,本人骑电动车回家,下着小雨,我走在机动车道上,经过一段路面有油的地方时滑倒了,滑到了路的中间,人没事,正当我站起来扶车的时候。。。当事人陆某(开车司机)驾驶逾期未检的轿车把我撞倒了,车也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以下是交警对事故的分析: 1当事人陆某驾驶逾期未检的机动车
在人行道上.行人因避让车辆退回两步.被行驶中的电动车撞上.是谁的责任
在人行道上.行人因避让车辆退回两步.被行驶中的电动车撞上.是谁的责任?电动车没有违规行驶
在人行道上.行人因避让车辆退回两步.被行驶中的电动车撞上,后来伤都因为治疗无效,去逝了. 电动车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伤者为农转非户口,像这种情况,一般电动车要承担多少钱,要给伤者赔多少钱? 如果是电动车的全责呢.这种情况一般要赔多少钱?
行人抱着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被电动车撞倒,电动车主牙齿出血,行人无大碍,交警认定行人负主要责任,行人拒签
今天在公交站牌那里等车,孩子要上厕所,所以我抱着孩子穿过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到对面的马路上(附近没有人行横道可以直接过去),刚走进机动车道,就被左边而来的电动车撞倒(电动车没有走在非机动车道上,且行车速度非常快,又无电动车牌照),电动车车主,牙齿出血,说是四颗牙齿掉了,让我赔钱,我随即报警,但是交警
行驶在快车道上的卡车在斑马线上撞击正在直行的电动三轮车造成一死一伤,责任如何认定
2014年11月13日,在江苏靖江新江平线与孤山新联路交叉口的“大港桥”西侧斑马线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件陈述如下: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在靖江新江平路上行至路口时在斑马线上左转后已在斑马线正常执行,被由东向西在快车道上行驶的靖江孤山联华“华立制氧厂”拉氧气瓶的卡车在斑马线上撞击致一死一伤,致重大交通事故,如
正在行驶的电动车撞到正在行驶的摩托车上,电动车司机受伤,是电动车的责任
正在行驶的电动车撞到正在行驶的摩托车上,电动车司机受伤,是电动车的责任,摩托车没有买保险,电动车司机的医药费谁负责?
律师你好,电动三轮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在无监控无红绿灯的路口横穿一辆红色轿车
律师你好,电动三轮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在无监控无红绿灯的路口横穿一辆红色轿车,为躲避轿车左打一点方向,导致车翻摔在倒导致脚部骨折,脸颊骨骨折,面部毁容住院十五天,花了两万多元。事故鉴定结果两车无刮擦,责任无法鉴定,怎样得到赔偿?
你好,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横过道口,被一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撞到
你好,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横过道口,被一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撞到,他受伤住院,我只是受了些皮外伤,交警判决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需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