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未曾填写土地使用权类型 ,现在房产父亲赠与儿子,能否办划拨类型?
1986年的老房子,以前办理过老证,土地使用权类型空白未曾填写。现在房产父亲赠与儿子,土地使用权类型如何确定?能否办划拨类型?划拨、出让、租赁哪个类型对我有利? 据国土局的答复是“赠与的只能办理出让”,是否有道理?有依据? “如果是继承就可以办理出划拨”是否有道理?有依据
2001年5月1日,甲与该村村委会签订合同书,该合同约定出卖标的为机砖厂“生产经营权”、“场地使用权”、机砖厂原有机器设备。出卖价格为十万元,出卖期限为50年。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名字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户口簿上户主写的是我的名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名字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户口簿上户主写的是我的名字,哪房子到底是谁的
房产建于80年,土地使用期为50年,请问50年满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土地被国家收回?那么房产是不是因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而失效?国家可以重新把这地拍卖掉?
双方自愿离婚,儿子有母亲抚养。夫妻有坐落怀柔区南华园一区188号的平房十余间,现归儿在所有 ;男方有居住 权 。现在女方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房产上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也是他们婚前的房子。
划拨’取得要交10%综合低价款还是3%土地出让金 才能转商品房。那么‘出让’取得,是缴什么款?
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房屋建筑面积是129.1,套内建筑面积是109.59,为什么土地使用权面积是6.75平方米?
我2006年离婚,经法院约定100平方的房子等孩子18岁过户给孩子。现在孩子18岁了,前夫答应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了,不需要过户。我不懂经公证处公证以后,他可有权单独处置此房?
我公公名下有一房产,是我和他儿子以他的名义购买的,现在他想把房产权过户给我们,他的妻子也就是我婆婆还在,另外还有两个女儿,分别已经成家,请问办理赠与的公证手续需要我婆婆和两个小姑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