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原名下有一套住房(属于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去世前当着我妈和我的面说了留给我,在我父亲去世前和去世后,我母亲多次在我兄弟和邻居说过父亲亲口说过房子是留给我的,现在母亲和我一起生活,可是母亲由于听信我兄弟的话,准备把父亲去世后直接过户到她名下这套房子留给兄弟,我有权利追索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么?
口头遗嘱法律上有什么界定 没有任何实体证据,只有其他几位家人听到,后去证实这些家人愿意作证,可是家人作证法律上承认吗?
在这次经济房分房中,我爷爷获得购买经济房的资格,然后我母亲出钱买下了这套房子,给我当以后的婚房,可这房子的户主是爷爷的,我该叫我爷爷立下怎样的凭证,如何写,确保这房子以后是我的,不会起纠葛,是否还需要姑姑的签名,我家有三位姑姑,我爸爸是大儿子,但已经去世~~~
我是2011届毕业生 签的是网上协议 上面关于待遇之类的什么也没有,违约金也没提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甲是从事不锈钢楼梯扶手安装工作的,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固定地址。(流动服务)乙经人介绍并一起给甲联系业务。并达成口头协议。一起去云南某地给甲联系业务。两个月后,因为条件限制在晚上借住事主家里时,乙不慎在凌晨4点起床小便时从楼上跌下,头部着地,造成颅内出血,2 小时后死亡
我是晚年再婚,已有5年,对方有孩子,我有兄弟姐妹,婚前均有自己的房产(没有进行公正)。并一直独自支配自己的收入,我有权立遗嘱处理自己的财产吗?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的继承人应是如何排序?我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请指教。 我是晚年再婚,已有5年,对方有孩子,我有兄弟姐妹。我们婚前均有自己的房产(没有进行
我父亲于2011年3月27日去世,在住院期间由于病重无法订立公证遗嘱和书面形式的遗嘱,但是曾口述过财产及房产的分配,即房产属于他的部分和他所有的财产全部归属于我母亲所有,当时在场的有我前妻的父母和我二爷家的姑姑请问,这样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能否成为法律依据,现在由于我爷爷想分我家的房子给他的其他子女而说他
我家房屋是因有事到外地委托当时的街道政府代为看管,后来成立了房管所,街道政府就交给房管所代管,这一交从此就再没收回了,后来被房管所私自给买掉了,说是被纳入社会主义改造,只留给自主房,后来连自住房也强行占了一间一块给卖掉了,我家按当时的政策是城市贫民,是军属家庭,都是参加抗美援朝和解放战争的,你说房产
我家有五兄弟,三个妹妹,现在,我的 三个兄弟除了我和老四没房子外,其它都;有房子,我结婚前,我的妈妈拜托媒人帮我相亲,因为那时候家庭困难,我很穷,我妈妈为了我能娶得起老婆,便欺骗她说“如果你嫁给我二儿子,我就答应你以后我俩老死后,这房子就归你”【这属于口头遗嘱吗?】。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父亲几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