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8年和某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因无多余工作岗位,便没给我安排工作,也没有发过工资,也就是说:我没上过一天班,也没拿过一分钱,但有劳动合同。2011年公司改制,要和我中止劳动合同,并支付我经济赔偿(中止合同的赔偿)。 一、因为他没给我发过一分钱,我是否有权要求其支付我13年来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期间公司为我垫付了养老保险金,现在他要从给我的经济补偿中扣除,扣除个人应缴部分是合理的,但他是否有权将公司应缴部分也从我这里扣除?
我出国务工,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不允许买手机,不允许和异性接触,在国外的时候,我这些都做了,而且被中国方面的劳务公司发现,让我们写下保证书,说我做了这些,并且以后不做了。回国之后,国内方面的劳务公司要扣押我的抵押金,说我们违犯了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劳务公司这样做可以么?合同违法么?
私人老板挂靠一个建筑公司中标了工程,老板自己设置了工程项目部,提供机械材料,我负责包木工铁工泥工的人工费。现在工程已经完工,但是我们没有签劳务合同,我也不具备劳务资格。开工时,我曾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多少元报价,老板说价钱太高,说做完了按照分项来结算。说绝对不会叫我吃亏。做的过程中,算每个月的进度款时
您好:是这样的,我单位是一所培训机构,经常出现兼职教师未按劳务合同甩般现象对学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请问一般这中情况如果打官司胜算是多少,如何打
本人在一家公司里开车一次不小心开叉车的时候把我们同院内另外一个老板的车撞坏了,我们老板什么也没说就给他修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家里有事就不做了,当时走的时候公司什么也没说,到了后来发工资的时候不给我发工资,我就问公司,公司说不给了要我赔偿修车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