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经营一店面需转让但跟房东签的合同上有一条写明合同期满后他自己要用我需无条件交回请问这份合同在法律上合法吗
各位法律顾问你们好!是这样的:去年11月我在市区转让到一间门面,房屋内装修是房东装修好的,我们制转让了原租户的器材和设备,也与房东签有一年出租合同,同时也询问过房东以后合同期内我们有事可否将门面转让他人,房东也回答的非常肯定。但现在由于本人结婚怀孕的关系不能在进行工作,须将门面进行转让,可这时房东不干
我和房东签了两年合同,刚满一年,又交了半年房租,我想转让,房东也同意了,但只让转让我的东西,说我找的下一个租户要和她直接签合同,并且让我涨800元房租,我原来是2000,这样合理吗?合同上说,每年的房租按市场价定,但我们这里的房租最高才到2500,我有权和下一租户转让我半年的房租和押金吗?
我从别人手上转来的商场商铺,我又转给了别了,别人又转了,但名字还是第一手人,签合同必须还得合同人,因为商场的商铺不让转让,我们都是私下写的合同转的,现在由于合同人也就是第一手人跟商场管理人员打架而导致商铺不给续签合同并要收回商铺,如果真要收回商铺这个责任最终归谁
我想咨询下房子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我父母离异都健在,法院将我判给我母亲,母亲单身,将名下房产(二十年前自己盖的那种房子,有房契,约140平米)转到我的名下,父亲再婚,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子(3年前购买的一套50平米的单元房,未满5年)也转到我的名下 问题: 1、这样是算赠与还是算继承?算赠与的话需要到哪办理公
协议中其中一条是为了方便甲方办理房屋产权使用证等;以及今后过户相关手续地办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依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提供乙方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资料。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大概为:甲方取得乙方住房产权使用证时算起,约五年以后开始办理。请问这里说的无条件提供资料是指在乙方没有取得任何产权前随时向对方提供吗
农村住房2010年卖给本村村民,合同约定"卖方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给付余款",合同签定后政府出台新政冻结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过户, 请问: 1>.卖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2>政府出台新政,法院是否可以采纳认定不可抗力? 3>除了起诉打官司,还有其他的办法途径(协商受让方不同意)可以解决? 4>如果只能
上海的一套房产有我、妈妈、外婆、舅舅共4个产权人。由于上海限购令的问题,我想把我的份额转让给爸爸,从而可以再次购房。爸爸是外地户口,请问可以直接转让吗?另外在过户中心转让的时候需要房产证上所有的4个人都到齐同意吗?谢谢
房产是夫妻双方财产,丈夫已过世,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妻子有权将此房产卖出或转让吗? 谢谢!这个房子完全是夫妻两人贷款所得,丈夫已过世,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字,丈夫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只有一个儿子!那这个房子除了与婆婆和儿子有关,与丈夫的兄妹还有关系吗??如果婆婆与儿子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