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家在外地,现在武汉居住。前年超生一个小孩,户口至今未上,现在居住地的法院给老家发了一封传票,说是这里的计生委向法院提出仲裁要求罚款,说我们以没有房子为由拒交罚款,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我可以不用理会吗?因为是老家的亲人收到的,本人并没有收到传票啊,还有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可以回户口所在地交吗?
我属于未婚生子,第一胎女孩(06年的),第二胎男孩(08年的),2010年10月份把户口都安上了,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需要交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我是山东临沂农村户口。
我家有三个孩子,第二胎孩子上户口也要罚款,三个孩子年龄相差五岁,不得已超生一 个女孩,人口普查期间,问地方政府上户口的事,说先罚款才能上户口,可我家很困难没钱,三个小孩大了上初中,老二上小学四年级,小了也快上小学,不能耽误,再说我家是个单亲家庭,不知通过什么部门才能避免罚款?
我是广州市户口超生了第二胎,在今年人口普查时入了户口,当时签了一份《接受计划生育处理告知书》内容是属政策外出生的依照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上面没写要罚款多少钱,具体怎么样处理。工作人员还说不签字就不能入户口。现在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通知我要罚款30多万,天啊!我那有这么多钱?他们说不交钱就交给法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