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2006年结婚,婚前以他的名义下有一套别墅,2009年4月以夫妻联名购买了一个套房,婚后生一女,2010年8月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合法与他人结婚,为男方再生一子,答应与男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对共有的套房没有进行分割,2010年12月男方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五年内未复婚,男方自愿将套房赠与女方,并负担
夫妻双方有一方书面协议放弃财产,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比方说丈夫书面协议家中财产全部归妻子和子女
夫妻双方有一方书面协议放弃财产,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比方说丈夫书面协议家中财产全部归妻子和子女,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或者怎么做才能让协议有效?是否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