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小时候欠了债务,现子女各自成家,可是父母生活贫穷而且年老体弱,已无偿还能力,请问法律是否有规定子女需帮他们还呢?如果父母无力偿还法律会将如何处理? 父母还在世,子女也没有继承任何财产,而且父母唯一的财产就是一间简陋的民房。价值大概在2到3万左右,现在由父母自己居住,如果债务大于财产,而且无力
本是一个三口之家,因儿子不学好,将家中弄得负债累累,父亲为儿子还债到信用社去做贷款帮儿子还债,我给做了担保,现这位父亲逃跑了,请问这儿子有责任还信用贷款吗?
我妻子之前开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向人借款形成债务,我本人未在公司有任何职务,是否有连带的债务或者无限的偿还责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