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但想给孩子改名不改姓,公安局也不给,有律师说,孩子10岁后自己想改名(包括姓),公安局给予批准吗?还是各个地方不同的处理方法?或者再婚,前夫的孩子跟后来的丈夫姓,公安局会允许吗? 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了,有这样做成功的例子嗎在广州?或者如果提起诉状了,对方也坚决不同意,是不是就沒办法了.
离婚后小孩的母亲没经过我的同意把小孩的姓名给该啦,还经过啦公证,改完之后也没有通知我,我要怎么解决。 公证处还有我的签名,我在外地打工回来时才知道我的孩子的姓名都给该啦,向我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处理,小孩改名时5岁。
您好,我和前夫在离婚前办理了小孩改名,“母姓+单名”。现已正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由于当时改姓仓促,随便取了一个名字。请问现在我可以不通过孩子的父亲,将小孩名字改为“母姓+双名”么?
当时离婚协议时小孩是由我抚养的,三个月左右的时候,他家以小孩的爷爷重病为由接回小孩玩几天,直到现在二年多,我只能去幼儿园看望小孩,在节假日也不能接小孩过来。孩子的父亲又远在他乡,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要回小孩,或者是要求节假日能接小孩来身边。另:当时为了小孩上学,小孩落户在我家里,他们提出要给小孩单独立
帮朋友(女方)咨询的:朋友的老公最近和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起诉书里写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孩子自己的意愿,即小孩愿意跟归就由谁抚养。 那么,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是否就无权分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