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一次被学校领导派去拆除学校危房电线时,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右边面部,腿部,殿部,右手受伤,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应享受哪些待遇?
我是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岗职工,我现在每月单位给发400元生活费?这合理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岗职工,待岗期间应该发工资还是生活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领导应不应该拿年薪?领导拿年薪职工待岗回家拿生活费?这事有说理的地方吗?
我作为公司经理在职工的安置上、维稳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做出了贡献。2008年3月底百货公司安置完毕,在公司的扫尾工作结束后,6月经局党组研究后我回商务局工作,并于7月按局党组的要求将买断工龄的钱如数退回到了商务局以此计算连续工龄。请问:我的身份如何界定;2、我能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待遇。 我作为公司经理在职
我爸爸是医院的一名职工,本该休假的爸爸,被医院吹回来上班,由于大量的体力透支,已汗流浃背的他回家洗澡换衣服,(医院没有洗浴设施,只有回家洗,而且医院离家只有最多两分钟的路程)准备去加班完成那些未完成的事。在卫生间因劳累过度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2010年2月27日。 请问这算不算得上工亡?(时间是
我爸爸是医院的一名职工,本该休假的爸爸,被医院吹回来上班,由于大量的体力透支,已汗流浃背的他回家洗澡换衣服,(医院没有洗浴设施,只有回家洗,而且医院离家只有最多两分钟的路程)准备去加班完成那些未完成的事。在卫生间因劳累过度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2010年2月27日。
我于2010年4月底查出患有食道癌,于5月至今休病假治疗,单位从5月开始每月只发给我323元的病假工资。我在本单位已经工作41年,其间一直没有休过任何假。无病假时工资实发合计2000元左右,具体项目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绝对额、绩效工资、津贴、职补、房补、交通费、洗理费等。这些项目是工资改革以后的新定的名称,但实
我是黑龙江省某县一名医务工作者。三年前工作中因 右手外伤,患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CRPS)这一痛苦疾病,世界难题。工伤已认定,尚未评残,还在治疗中。单位报销了医药费及火车费,无其它待遇。 因此病需长期间断性治疗,以缓解疼痛及引发的并发症,像这种疑难病例治疗期 限是终身的,对此治疗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现在
学校化学实验员在实验室搬迁中,因药物爆溅而致烧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当事人应享受哪些待遇或学校应支付给当事人一些什么?
我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在工作中受了伤,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为工伤,但还没做工伤等级鉴定。在伤病治疗期间,是否能得到单位发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