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人为唐山的,已经多少背书,我们是最后一首,但原来背书人处都未填写名称,我司在银行承兑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知道下,将被背书人填写成前一家单位名称,按道理应该填写后一家,现在银行不管,要求我们出具两家转让证明,还得要两家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而两家单位现在都没发票,怎么办。请问这个需要发票复印件
商业银行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人民银行办理了买断式再贴现业务,人民银行在票据票面到期日前10天向票据承兑行发出了委托收款,但这笔资金未能在票据的计息到期日收到,而是在票据的计息到期日的几日后收到,票据签发行延迟了付款。此类情况,人民银行应该任何处理?延迟付款日的利息计算应用哪种利率?延迟付款日的利息应该向谁
银行承兑汇票因持票人生重病死亡,家人整理遗物时才找到,但已过期五年,还能贴现吗,怎么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一万元,汇票到期日是2006年2月12日,印章全部清晰完整,付款行全称是浦发宁波分行慈溪支行,我家住安徽宣城泾县,请问我该怎么操作,才能贴现?
我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收到一张2010年9月27日开出的慈溪农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金额10万,到我这前面背书被了6家。后于2010年11月1日转让给了下家,就传下去了,到期后最后一家到银行拿不到钱才知道,2010年11月24日被第3家挂失了,申报权利到期日期是2011年2月16日。现在下家把承兑退还给我,要我把现金打给他。而且当
银行承兑汇票因持票人生重病死亡,家人整理遗物时才找到,但已过期五年,还能贴现吗,怎么办理 ?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一万元,汇票到期日是2006年2月12日,印章全部清晰完整,付款行全称是浦发宁波分行慈溪支行,我家住安徽宣城泾县,请问我具体该怎么操作,是与浦发宁波分行慈溪支行联系,还是在泾县找委托银行申请,才
我司已经是第三家被背书人,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时,印章盖的我们公司的,而错把被背书人写成了我们的下一家公司,导致背书不连续,银行让我们上一家出证明盖章,但是他们不管,我们还能怎么办
我司已经是第三家被背书人,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时,印章盖的我们公司的,而错把被背书人写成了我们的下一家公司,导致背书不连续,银行让我们上一家出证明盖章,但是他们不管,我们还能怎么办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贴现利率的规定是哪一年发布的 ?就是现在执行的这个3.24%的最低贴现率规定的出处在哪里? 我要找到这个规范性的文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