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11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已保留考勤卡),口头薪资约定为4300元整(税后)。2011年03月03日公司请上海某人才公司拿着一份劳动合同请我签署。劳动合同甲方为上海某人才公司,乙方为我本人,第三方为与我发生实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其中有2条是这样写的:
一、甲方派遣乙方到上海XXX公司工作,甲方同时与第三方签订《派遣合同》,并为第三方及乙方提供人事管理服务
二、固定合同期限为2011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为止,其中前/月为试用期。
三、乙方的工资由甲方受第三方委托支付,每月为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工资为/元)
合同中只是简单写出我担任的职位和一周工作40个小时,工资为税后工资,不承担社会保险金个人部分。
具体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问各位律师:
1.本人于2011年11月已与上海某公司发生实际劳动关系,并且事先完全不知该公司会请第三方人才公司作为甲方来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另外,我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金额高于劳动合同中的每月工资数2000元。并且,2011年11月,12月,2011年1月 2月均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与人才公司签署的劳动合作中最后一条中写有,甲方已将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派遣合同》的主要内容告知乙方。事实情况为没有任何乙方告知我本人《派遣合同》的内容与条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与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单位有劳资纠纷,我到底应该诉讼哪一方?
3.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终止我和第三方签署的劳动合同?
4.如果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单位要求与我本人终止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诉人的主体应该是哪个单位?
非常期待各位的回答。
非常感谢。
5.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主张自己哪些权利?
6.想再问一下,实际用工单位是否已经构成了逆向劳务派遣?
(已经有很多同事被实际用工单位开除,并且没有拿到足额的加班费和赔偿。他们是否有权再去申请劳动仲裁?)
注明:本人于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单位没有签署过任何协议和合同。
你好! 我们单位是一家集体企业。企业的法人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投票产生。我们是从事的是检测行业。由于场地太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我们搬迁,否则将予以取缔。故自2006年,现任法人当选后,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我们就将现有的场地变卖掉一部分。当时法人承诺所得资金将全都用于新检测站的建设。而后,我们在郊区花四
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文体二楼西厅出租给乙方,开台球厅适用,租期为壹年,租金为贰万元整,租金一次性交清。 2、 无论什么原因,在承租期停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房租概不退还。 3、 承租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 乙方负责甲方现有房屋的设施完好,
本人真是合同2010年1月1日到期,但公司伪造合同2012年6月30日到期,且伪造合同非本人签名,本人真实合同丢失,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XX厂,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以XX厂的名义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担保,盖的是XX厂的公章,请问个体工商户有担保资格吗?签的这个担保合同有效吗? 哪个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说明啊?谢谢!
因为种种原因,我与他人签订的合同,甲方签名均为复印签名(双方持有的合同原本都是如此)乙方签名正常,请问该合同是否可视为无效。
种种原因,我与他人签订的租房合同上,房主也就是我本人的签名都是复印的,(双方合同上都是如此)只有租房者的真实签名,并无我的其他印信证明。 我是否可以认定该合同为无效? 08年我把一套房子租给他人经商,租期5年,期间乙方变动,多次修改合同,导致最终双方合同上都无房主签字(现都是复印的) 今年,我发现乙
甲方:123公司 *** 乙方:222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投资234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注资人民币:400万元 (大写:肆百万元整) 注:2011年6月1日之前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 二,甲方每年12月31日之前给乙方按注资额度的30%进行分红。 三,乙方在两年内不得撤回注入资金,两年后乙方有权撤回该款
如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我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如何计算?
我于1997年9月至2001年8月(2001年8月辞职);2001年11月至2008年7月(2008年7月辞职);及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都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如公司在2011年8月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为由,我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