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转让店面后,先前交的转让费压金是不是应该退还?急急急!!!
五月三十一号,我看中一个昌吉的店面,当初说好是二万七千元,对方开口要了压金五千,我给他了,对方也打了收条给我,6月2号在收接手时,对方在我们签完转让合同后,突然又多出了一万元的其它费用,我感觉接受不了,想不转了,在要求对方退还压金时,对方居然不退,我提出补尝他近期的转让广告费用或是补尝其一千元,可是对方还是不退还转让费压金,其意思是,不转可以,压金不会退还,我想知道,这五千元的压金是不是应该退还给我?转让合同上和收条上都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对方吞没我的压金,在把店面转让于其他人的话,他是不是应提前退还我的压金?如果不退还我的压金就把店面转给他人,这算不算是诈骗?我要如何才能保证我自己的利益?
我先前在新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要考过三门才能拿到证书)先在培训班报名考取了会计基础和职业道德这两门,由于在郑州上班还剩下一门没有考试,后来听说最后一门会计电算化河南省内都可以考取,所以我就在郑州的一个百叶会计培训班报名参加考试,那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但由于百叶会计老师的失误少教我一部分知识导致了我
我先前在新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要考过三门才能拿到证书)先在培训班报名考取了会计基础和职业道德这两门,由于在郑州上班还剩下一门没有考试,后来听说最后一门会计电算化河南省内都可以考取,所以我就在郑州的一个百叶会计培训班报名参加考试,那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但由于百叶会计老师的失误少教我一部分知识导致了我
出租方:林场员工 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一下简称乙方) 林场于2009年6月28日将林场大厦店面投标给本场职工经营,甲方中标7号店面,由于未选好经营项目,现将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7号店面承租给乙方使用,租凭期为5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我从今年的4月刚接手一家店铺,共两间是通着的。我让前承租人一定要先跟房东说好这事,后来她说可以了,没问题,你就放心大胆的干吧。我收拾一下房子,装修一下,安了玻璃橱窗,于4月十几号开业了。接两间房子转让费4万。只留下了一些展示柜,一个很破的冰柜。 房东其实我们家是认识的,可是他有些倔,我们没有专门去找他
我家卫生间的排水管是独立的 但厨房的排水是与楼上公用 因厨房排水管通到室外的排水井经常堵塞 致使我家洗菜盆经常返脏水
A从学校手中租的门面,合同是两年一签。(2010.1.1-2011.12.31. ) A 在2010.12.31将房子转让于我(B),们私下签了协议,但学校是不允许转让的, 我们私下签的协议包括:如学校到期不再续签与A无任何责任,如果学校因转让而收回房子也与A无关系。 现在学校在5月说到年底要收回这个房子,我的转让费该怎么办? 当时我们
工亡后公司一直不协商解决,家属就一直没火化尸体,存藏及火化的费用是不是应该由公司承担,现在劳动部门已经做了工亡认定,进入到仲裁程序了,尸体是不是可以火化了?
我有一个店面在一个半月前转让予他人,但是转让的时候至签订了转让协议,里面包含了转让金额和还款时间,当时是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承诺5月31号还清全部款项金额,但是如今他却反悔,不给我钱,要把店面退给我。但是之间他的不负责经营已经损坏了店面的经营效益。我是坚决不想再收回店面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呢
我和她结婚2年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她要求要离婚我给她的彩礼钱是不是应该返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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