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台湾老公在大陆的民证局办的结婚证,离婚时在台湾公证离婚的,我带着公证书和协议书相关的文件回到大陆当初办结婚证的民证局去办理离婚,可是工作人员只说让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把户口上的未婚改成离婚就行了,我一直未去派出所修改,假如我要再婚,对我有影响吗?这样的离婚有离婚证吗?
你好,律师,我是上海本地人,和台湾人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台湾生产2个孩子,一个6岁,一个4岁,由于他不给予我孩子抚养费等感情破裂到因素,而且我们2个长期分居2地,感情变淡。基本属于无感情婚姻。去年11月份我已经像上海法院提出起诉,但是被告不出庭,第一次为调解,后来法院让我撤诉,过了半年,也就是今年5月份
本人与台湾人在大陆结婚三个月,在大陆公证,但入台通还未下来,现在台方是不是单身呢,他不来大陆,离婚怎样才可以离呢?怎么离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谢谢急
原因他有外遇而且偷生个小孩比我儿子小三个月,我们大陆有一栋房子是结婚前以我名义买的还有一个他以前的有车,台湾这边有一个他妈妈留下的房子,还有自己贷款买的,离婚我能得到孩子吗,还有能得到什么财产
你好,请问我是在奥地利居住,之前是学生身份,毕业后与台湾籍的男友结婚,老公拿的是奥地利长居,我们想一起回台湾,如果我从大陆入台第一次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请问下...一审没判离婚...二审判了离婚...那还需要领离婚证吗...如果不需要...二婚时要出示离婚生效证明才可以领结婚证吗...谢谢
法院判决离婚,也已经分居两年以上,对方一直不去领离婚证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又要结婚,没有离婚证只有判决书,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