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房产证是以我名字登记的,我丈夫已去世,我想将房产卖掉,但在过户前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公证处让提供我丈夫及其父母的死亡证明,但我公婆已去世二十多年,户口等已查不到,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已过世,我该怎么办?请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我现在已是焦头烂额了!
我们是老人再婚家庭,我60岁,老伴73岁。我们已经结婚9年。生活的很好。我要问:如果我过世在老伴前,我的子女可以继承老伴的房产吗?(我们登记结婚前他没做房产公证)。
我是弟兄两个,我爸妈在2000年拆迁的时候拿了补偿款帮我哥哥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给了我哥哥一笔钱,当时说跟我哥哥分开来算,只是口头说的没有去公证过,给我也买了一套现在居住的房子,现在是跟我一起生活,并且给我买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爸妈跟我的共同名字,这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只是付了首付的60%,剩下的 40%是用我的
我在2009廿月办理了父亲房产继承公证书(我和母亲个一半),但由于母亲治病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最近想过户咨询,被告之公证书过期2个月,让我很疑惑,当初办理时告之是有久性的,不知什么时候出规定有期限了?
您好。律师。是这样的。我父亲、母亲离婚后我们三人各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属于当时的拆迁安置房,因此未办理产权证。于去年6月与A再婚。现在A出钱装修房子,因为新婚姻法,所以产权证上有A的名字。A有一套婚前房产,并有一女儿20岁。问到时,如果我父亲出现死亡。本人今年21岁。否有继承?继承多少?
我在实际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中,没有找到法律、法规规定:继承房产必须经过公证的规定。房产登记部门是履行登记备案的部门,看合同、协议和证明的审查是正常的,要求当事人必须进行公证继承权是不是节外生枝呢?公证办理继承事项只是他们公正机构可以办理申请公证的业务事项,并不是公证法第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我家住北碚区水土镇,我父母原有一套私有住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于九0年去世,九一年底79岁的父亲再婚,九八年父亲去世,当时我们三兄妹出于道义考虑,说好让后母住到去世。今年初后母去世,其子女将我家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拿走不还给我们,我们三兄妹找他们要还房产证,他们子女始终不还,请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继承的问题,具体内容是: 我父母现已去世,我与父母一直共同居住,我们的户口也在一起,房主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一个哥哥,他婚后在外居住。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是要办理房产继承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费用应该是多少? 谢谢!盼回复!
我父亲生前有一处房产(99年房改房)也是我长大的住所,后因父亲再婚(2001年10月)我读大学离开此住房。现父亲突然去世没留下文字遗嘱(虽他多次说过房子是留给我的),父亲是孤儿,只有我一个儿子,我想问,我是否有权要回此房子?如果继承,我应得份额是多少?我继母与父亲再婚时,她的子女已年满19岁,与我父亲没有抚养
老人有四个子女,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留有一套二层民房,房屋属于城中村,将来肯定会拆迁,拆迁补偿目前大概能补到150万元——200万元。如果现在想要对此房屋进行继承和分割,应该怎样处理?需要起诉的话,费用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