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十几年前租了邻村路旁一块荒地建厂房,现在还有两年到期,这几天邻村的干部催促我们续约,并且说如果我们现在不续约,他们就租赁给别人(现在先租给别人,等我们到期后别人再用)请问他们现在有权利先租给别人吗?
我村于10年前出租土地给工业园区开发使用,每亩地给1000元补贴,年龄合格的给办了地劳保,年龄不合格者则拿了两年每月290元的补贴,再到年龄合格后办劳保。 期间工业园区把租用土地卖给了厂方建厂,还有小部分土地建造了三套小别墅卖给了私人使用。 我想请问,一般农村耕地租赁时间是多少年? 我们拿了以上补贴后,还有
2010.1月父亲把家里的土地19亩租给个人张某,合同内容大概是:签5年,交2年钱。口头上说当时说给拉玉米杆和自己家的水稻,到秋收就不给拉,口头也说自己家要种的话张某就退还土地,但是到秋收以后,自己家要种,他就不给拉,想麻烦问一下,他们签的合同有效吗,有中间人,只有一份合同在张某那,我们该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个人向集体租赁,当时签订协议,如果遇到拆迁,三七分成,现在个人不同意和集体三七分成,要推翻当初的协议,是否可以推翻。怎样的协议才符合法律效力。
粮食局在60年代初期从我们村租用一块土地建了粮所,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因为村里会计几经换人,当时的合同已经找不到,粮食局手里也没有这个粮所所在地的相关手续,我们村还能要回来这块土地吗?应该怎么讨回?有人说粮食局是政府部门,这就是国家的了,是这么回事吗?
96年时花2000元购买了两亩地 当时没有签正式合同只是写了张条“土地承包给**无期限到政府收回为止 钱已付清”没有法律公正,和我们签合同的卖家现已过世,他的儿子向我们索要土地,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土地还给他 我们会得到什么赔偿吗?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本人准备买一块农村集体土地办厂,需要与村民签订一份合同,知道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请问,这份协议应该怎么写,是起草租赁协议,还是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