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我家去邮政储蓄办理了五万的五年定期存款,他当时说办理五年这个业务赠保险。最近急需用钱去取钱时才发现是被忽悠办了保险,现在取的话连五万的本金也取不回来,得损失一千多,银行这种做法合法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X开发商用S商品房先在A银行做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然后X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Q住户。 接着,由X开发商做担保,A银行又再次就S商品房与Q住户签订《抵押按揭合同》,放贷给Q住户。 Q住户一直不知情,最后发现A银行和X开发商需要先撤销前面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自己才能正常办理房产证。于是Q住户停止对A银行的正常还款。
我是重庆江津人,我于2008年11月12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存入五年定期10万元钱,当日利率为5.13%。2010年4月6日,我因急用钱,从该存款中支取40000元出来,剩余部分继续存在该行。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
人2007年7月申领广发信用卡一张,额度7000元人民币,后种种原因没按时还款,家人在银行催讨下(无法联系本人)于2009年11月还广发15552元整,2011年1月本人得知这个清况,收取8552元的利息高过本金感到广发涉嫌高利贷(超过同期5年利率的4倍)发放,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取各种隐性费用,涉嫌欺诈消费者。
人2007年7月申领广发信用卡一张,额度7000元人民币,后种种原因没按时还款,家人在银行催讨下(无法联系本人)于2009年11月还广发15552元整,2011年1月本人得知这个清况,收取8552元的利息高过本金感到广发涉嫌高利贷(超过同期5年利率的4倍)发放,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取各种隐性费用,涉嫌欺诈消费者。
我们的婚姻是家人包办,女方小叔介绍,因两家关系还不错,女方母亲拍胸保证说自己的女儿身体很健康,因此,女方婚前未作婚检,婚前女方强行索取彩礼近10万元,因我家姊妹较多,小妹(老七)也才大学毕业刚工作不久,家里也为我在乌市买房近20万,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后来,双方协商5万现金(不包括为女方及女方家人置办的
给客户退款时,网络银行超时出现两笔付款交易(一笔款打了两次),多退的钱应怎么讨回
客户在我公司签单,金额24000元,客户实交7200元,签定合同做好方案后客户一方要求中止合同,按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应收取合同金额10%违约金(应退还客户4800元),但在退款时,网络银行超时出现两笔成功交易,共退给客户9600元,多退的4800元应如何讨回?请教律师高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