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某高校大一学生.前几天我们系学生会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把数个他们认为宿舍书籍摆放等内务不"合格"的宿舍用相机拍下并于今日在学校饭堂人流最多过道张贴相片.其中我们宿舍一张还有一个同学坐在床上用床上书桌使用电脑的相片.该同学并不得知拍照切在转身时被拍下侧脸并张贴.请问这个有侵犯学生的个人私生活和干碍公民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隐私?
我希望可以得到各位律师老师提供一个对同学上述问题的详细法律法规条文引用和结合解释.
因为我希望写一封信告知学校与学生会.希望得到解决.谢谢各位律师老师
一、中职学生实习期间与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二、实习期间学校要承担实习人员全部法律责任吗?
实习协议中:一、中职学生实习期间与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二、实习期间学校要承担实习人员全部法律责任吗?实习学生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学校赔偿?
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扣我卡里的钱,那个钱是住宿费,但是本人一直走读的,前两年是不交的,现在被他们扣了,主要是没经过我同意就扣了,这个学校做法啊对。
我是一位即将面临实习的大学生,很想按自己意愿找个实习的工作,但是我们学校强迫我们,给我们限定实习范围,我很郁闷,我想知道这符不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我们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吗?希望得到您的看法
学校要求学生发行必须是卡尺(经过测量不到5mm)类似于监狱的头发大多数学生头发并不长 最长不过4cm这是什么行为? 补充: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男生标准发型为前额不过眉头,后部不遮衣领,两侧不遮耳朵;女生短发标准为发不搭肩短刘海,长发标准为马尾巴辫式短刘海学校要是让我能
一初二学生因理了个光头,一同校学生要让他取下帽子看,他不肯,学生强行取下该学生的帽子,该学生骂了他一句,他过后叫来同学在学生舍宿将该名学生打伤,头部脸部有外伤,并将耳膜打穿孔,学生家长同意治疗该同学,可还应要求打人方赔偿什么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上周五早上6点学校发现我的侄儿在宿舍内死亡。要求学校有个说法,学校讲是病死的,校方无责,并要求尸检;至今家长方面又不同意尸检,怎么办??如何才能帮家长讨个说法??才18岁的人,多可惜啊,
上周五早上6点学校发现我的侄儿在宿舍内死亡。要求学校有个说法,学校讲是病死的,校方无责,并要求尸检;至今家长方面又不同意尸检,怎么办??如何才能帮家长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