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年,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分割财产时,现金归女方,房产归男方,无子女。 离婚后,经过很多努力,通过协商,我们决定同居生活,再试试看到底两人能否生活下去?所幸,经过近一年的同居生活后,现在我俩感情很好、相处融洽,互相理解、包容,很恩爱。于是想去民政局办理复婚。 请问:在离婚协议上写的“
实际是共同财产, 但名义上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何协议约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只归夫妻共同所有与他人无关
实际是共同财产, 但名义上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何协议约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只归夫妻共同所有与他人无关,协议约定有这样的样本吗,不公证法律有效吗,请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请问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是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有离婚协议书男方争身出户
请问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是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有离婚协议书男方争身出户,以后要卖房需要前夫到场签字吗?
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经协商归我一人所有,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成为我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经协商归我一人所有,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成为我个人财产,我对房屋自己有买卖处理权吗?以后如果离婚有对方的份吗?
我和老公离婚了,然后自己贷款买了套门面,后面又复婚了,产权证是复婚后才拿的,那属于个人财产吗,还是夫妻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