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被人强行带走,其中牵涉经济纠纷,我报案了。但是后来仔细想了下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样可以撤案吗?
被告于一月份拾得原告的加油卡并拿去加完卡中的一万二千多元,后原告报案,被告被拘役,后被告偿还了被告加油卡内的钱,原告同意撤案.一个月后原告又反悔了,想重新立案,请问这样可以吗?
外商被骗定金(约10万人民币),立案了,一年多过去了,公安局抓到人终于,嫌疑人家属要求赔偿私了,要求外商不再追究,那么,假如外商同意不再追究,可以撤销案件吗?由于各方面证据都具备了,是否就算外商不再追究都不行呢?嫌疑人可以不坐牢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嫌疑人逃过法律制裁吗?
如果欠工资单位多项累计欠款累计超过一裁终局第四十条的标的额,可以化整为零,分多次立案吗?
如果欠工资单位多项累计欠款累计超过一裁终局第四十条的标的额,可以化整为零,分多次立案吗?一裁终局是只按每次立案所述标的额来做判决吗?如果可以化整为零多次立案受理并判决,欠工资单位是要按每次判决结果支付,还是可以把多次判决后该支付款项累计起来去人民法院上诉,理由就是累计欠款额超过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我诺基亚手机丢了我知道偷我手机的人的手机号!他是我们学校学生!这能立案吗?警察会帮忙找吗? 我的手机1399元买的!能立案吗?
我是一名乡安监干部,所辖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够得上渎职罪的立案标准,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是,这条符合;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这条也符合,我们从事的工作就是监督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犯罪的主观方面,这条要请律师帮我重点分析一下,我觉得我既无过失更无故意,犯罪的客观方面是
我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致轻伤。如今派出所已上报公安机关立案,并开始上网通缉疑犯。现在对方家属要求和解,我们之间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派出所却说我们不能撤诉,我们只能对民事责任不予追究,而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派出所的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能撤诉了吗?如果能撤诉,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
我是来自江西的女孩,两年前在上海和一名叫陈晓琳的女孩子认识,和他成为朋友,他说要给我介绍收银的工作,要交2000的押金,所以我就给了他,后来他又以回家打胎的理由前后向我借了2600(其中2000是我现金给的,600是我朋友汇款给他的),他老家是福建连江的,回了家就没有再回来上海,也没有给我介绍工作了,后来我问他要
昨天在网上有人拍下12比跟9比的100的话费充值(后来知道他们是一伙的)因为是新手开店,加上当时很忙,就没有注意到他的付款信息是假的,前后一共被骗去1700人民币~ 通过骗子留下的充值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我了解到了骗子在拍拍网上面有一家网店~!还有它的QQ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