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是某公司的护林员,负责看管公司所属的林场。今年4月底的傍晚,梁某从林场下班后,和王某一起去搞建筑(建筑和林场属同一家公司),搞建筑时,梁某不慎把王某砸伤,随即梁某将王某送到医院,期间的医疗费、赔偿费等等所有一切费用都是梁某垫付,该公司没有报销一分,公司的理由是:梁某是护林员,不应该去搞建筑,所以还把梁某照顾病患期间所耽误的时间工资扣除。请问:像这样的事情,公司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我是2010年04月10日在泉州一家空调安装公司经熟人介绍去上班,在工地做安装,,由于广东河源有新工地就把我调了过去,在2010年05月10日下午2点左右,我在河源工地被电严重烧伤左手,从2010年05月10日到现在12月25日手还在治疗中,刚开始受伤老板说全权负责,可是到现在他却变脸了说他只负责医疗费的85%,其他营养费误工费他一概不负
于上月二十二日上班期间摔伤,开始去医院时只以为是皮肉伤,前两天拆完线发现手指不能动了,检查后发现筋断了,开始医疗费都是公司报销的,现在医疗费太多,公司想推卸责任,而且公司还有四天就解散了,现在我们还没钱住院,想问一下,我要起诉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我是一名车间工人,在工作期间由于我处理失误导致工友手指受伤,有工伤保险,只能报一部分医疗费用,我想咨询下这样剩余的医疗费用该谁付?公司说剩余的费用由我付清,快过年了,公司把我两个月的公司扣压不给我,应该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工程包工头,带着十多名员工帮一私人老板装修酒吧,前几日一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从搭手架跌伤,造成脚要截肢,伤者要求8万多赔偿,酒吧老板却说责任不在他范围,他没责任给伤者赔偿,赔偿应由包工头付,请问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才恰当?
我于2010年11月25日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送往医院,现在申请工伤中,单位要我去签字承认那笔医疗费用是我向单位借的,和我说到时由社保报销,报多少就是多少,不报的部分由我自己承担,如果我不签就不把医疗费付给医院,这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程序
收假回厂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这属于工伤吗? 厂里负责任吗?
现有一女孩,名叫张娟,20岁,在浠水县卫材上班(工龄三年)。元宵节(放假)的第二天早上母亲送她去厂里上班,在路上发生车祸,张娟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母亲骨残住院,家中只有一七岁小妹,父亲去年病逝。 肇事司机同亲属正协商赔偿问题,没报案。厂方说:”肇事司机赔偿厂里就不赔偿“,现问这属于工伤吗?厂里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