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创业者,开了一间手机店,因为宣传所以把广告招牌放到人行道上面,后来村的治保会过来把我的东西没收了,没收过程中有恳求治保会的不要把东西收走,并保证不会再将广告放出来,后来治保会的说你说给就给你吗,就把东西收走了,我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如何投诉?
在门面房门口卖东西,城管的说不可卖,如果不收起来就没收,(我
在门面房门口卖东西,城管的说不可卖,如果不收起来就没收,(我所摆的东西没有占道,没有影响行人,对城市管理没有任何影响,),而别人摆在门口的东西比我们的还要宽,他们就是不管,请问我有必要收起来吗,如果他们没收东西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何提出行政复议?还有请问下城管该管的范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