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几年前去世,我的继母将属于她遗留下的房产与我定下协议,将房产属于她的那部分卖给我,协议有继母及其子女的签字与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买了一处房屋,在未进行房屋过户的情况下,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房款,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过户的情况下,我是否已经是这所房屋的主人
请问:我和对方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房子为动迁房),未经法律公证。房款已全部付清,房子已经装修好,住了半年多,现因房价上涨,对方要求另外再追加房款。首先想问一下:这份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准备推翻协议,不出售房屋,该如何去要求对方赔偿。
两年前我在公公名下的房子上自己出资加建了一层半的楼房,做了一份由公公和我先生签名的协议书,证明这一层半是我们出资并属于我们所有,但没有去律师处公正,只是公公和我先生签了名字,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应为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我公公的名字?
我叫(爷爷的名字),1997年单位集资建楼,我因为有住所,无需购买,所以经其他子女同意,便有其长子顶替我名义购买,后来有我长子转卖其女,该房有孙女***一人出全资购得,与我及其他子女均没有任何关系,其房屋所有权有孙女***一人所有,其房屋买卖权有孙女***一人全权负责,特此声明声明人:爷爷证明人:问证明人是否得
本人经中介与业主签了房屋转让给约,现因业主赎房产证的资料出错,业主不能在合约的日期内交楼给我,本人要求业主提前交楼装修使用,并以租金的形式支付提前交楼费,经中介经纪证明签订了补充协议,内容注明如业主违约不卖要赔偿双倍订金及一切装修费用,请问此协议是否起法律效力?
协议书 有XXX独院一处,为住房2间,2层楼房,面积为实院使用面积全部。 西邻XXX,东邻XXX,北邻XXX,南邻XXX。出路为XXX大街。 经XXX村委会和四邻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卖给苏红新。 价格为( ),一次性付清 此院以前所有协议为无效,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所定协议为有效。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两年前房屋拆迁,叔叔在原有旧房子上加盖(只加盖一个楼梯)与父亲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还说明给父亲两百元),标明该所建平方房子归叔叔所有,(父亲智力低下)。现旧房子拆迁所得平方为135平方,房子户主为爷爷,拆迁协议中没有指定谁该得的平方数。默认为叔叔所得90平方,父亲所得45平方。因父亲智力低下,本人在外地上
93年我父母盖了一栋房子,由于感情不和在94年离异,当时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上其房产自愿赠送于我,并有协议书。我由于考虑父子关系,在我18岁的时候并没有提出将房子过户于我的名下。94年到如今2011年,我父亲始终都没有帮我办理房产证,现有的只有地契和93年的房屋准建证。当时房子并没有人住在里面。由于2011年,年底我即
你好, 我买了同事的在建的福利房,我们写了个协议转然后我付给他房款90%的现金。而他拿我给的现金只交了一部分房款其它用的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其余的钱去做投资了。现在房子盖好了他说房价涨了问我要好处费,但当初由于楼层不好(高层一楼)协议里没有提到好处费。我们写的协议会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