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知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己双主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是什么意思?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问下这个连带赔偿责任是什么意思呢
请问被判了死刑,三个月以后执行,这是什么意思?会死人吗?属于死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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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木材加工厂上班,今年2月25日不小心被电锯锯到左手,导致左手拇指和食指当时断离,中指肌腱断裂,左手掌严重缺损,拇指已无法找回。经医院再植和抢救,将找回的食指断指接到拇指部,左手掌也做了大面积的植皮术,在医院住院三个多月,接的拇指和植皮虽然已经成活,但拇指和中指不能活动,而且下步还要做一到两次的手
我被四人打伤拿铁管和扫把,刀给我朋友车砸了我现在大臂缝了2针,左踝关节被打伤,头被打破被部有两处伤
我做了份合同,里面我想表示A和B 是一体的,A和B的顺序可以是A然后B,也可以是B然后A,用“和”这个字,翻译成英文的时候翻译的是“and”,这样会不会有歧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