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侄子现读初中,因上山打柴意外受伤(颅外出血囊肿),做了开颅清除手术。小孩在学校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医院治疗费用共计13000元,小孩由于参与了农村合作一辆互助,享受互助后实际相医院支付了5000多元。现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不是按照医疗费实际发生费用13000元计算基数,而是扣减了医疗互助部分,只按照5000元计算理赔基数。请问各位老师,保险公司这样做对吗?如果不对,我该如何主张?
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同时受保吗?如果可以同时受保,应该先报哪一个后报哪一个啊?两种保险报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哪些手续,都需要原始发票吗?如果不可以同时受保,那哪一个的报销比例会高一些呢?谢谢!
我一个朋友出了车祸。 对方全部责任,目前以赔付了一部分。 朋友本人也买了人生意外保险 。 他去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不需要赔付他的保险 。他买的是“与你同乐”意外伤害定额保险
我一个朋友开车在公路上调头时(无双黄线、单黄线和中心线),一辆摩托车驶来撞在树上,一腿骨折。我朋友有交强险,摩托车司机有意外伤害保险。现交通大队可能判定我朋友负次责。此事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可能如何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