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注册了几个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需要我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期限为20年金额认缴。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合伙注册下来,领完相关执照开完户后,合伙企业就放在一边没有任何使用,长时间一直不使用,又或者我从现公司离职,但是合伙企业又没有变更退伙。我作为有限合伙人会有这么样的风险,到时候我认缴的金额是不是需要实缴。
因一有限合伙人操办税务事宜,近期否认某笔业务未进帐.当初太相信,连合伙协议都没有签.怎么样私下去税务登记部门查是否有开发票来验证业务已开票.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在不同的有限合伙企业里同时担任普通合伙人?
我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然后用这家有限责任公司A,与一个朋友X开了有限合伙企业B1。B1包含两个合伙人,A是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合伙人;朋友X担任有限合伙人。 现在我还想用A公司与朋友Y开设合伙公司B2,并由A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与执行合伙人,朋友Y担任有限合伙人。 两家合伙公司B1和B2都是用来炒股票的
如果一个合伙企业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那么合伙企业里的合伙人只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如果一个合伙企业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那么合伙企业里的合伙人只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吗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法人企业,五个股东为个人,均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共计持有40%的投资份额。现超过50%以上投资份额的有限合伙人不满意普通合伙人的工作,请问:什么条件下可以改组或更换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没有对此事有相关约定)。 如果协商不一致呢?可不可以召开合伙人大会,投票改组或罢免更换
几个自然人申请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工商局告之不能全为自然人,一定要有一个企业+自然人才可以,请问工商局的此规定合理吗,哪条法规明文规定的。
我今年通过深圳一网络平台,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参与另一家企业的定增。当时平台宣传的是一家公司投资200万作为这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我们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一起入股。可是当给他们打款后,并且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寄来合同签署页,回寄材料后,收到投资协议时,却发现普通合伙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