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关于我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市社保可享受170天的假期,但因工作原因,公司要求我提前回公司(我只休了120,但公司以此为由,说因公司给我发放了上班后正常工资及津贴,所以要扣除社保发放的50天的生育保险金,请问这样合理吗?)但由社保发放的生育保险金是170天的,已到我司帐上了。
我所在的单位注册地是上海,但我的办公地点是顺德,我买的是顺德社保,生育保险不是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2部分的吗?但我生完孩子后社保局给报了3000元,我问社保局这3000元包不包含生育津贴,社保局却说那是生孩子时住院、医疗等所有费用,不知道生育津贴是什么。生孩子时住院、医疗等所有费用不就是生育医疗费用吗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在职教师,今年刚生完孩子,并休了四个月的产假,在此期间社保给我报销了手术生产费及生育津贴,学校每月的国拨工资也照常发放(低于每月的生育津贴),可是现在学校要求我返还所有的生育津贴,并强调国拨已经照常发放,是学校发的,因此不应再享受生育津贴。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地点:上海 事情经过:2010年生的宝宝,在上海社保中心领了生育津贴。没想到公司也发了工资。产假4个月后上班,上班近3个月,公司说要将社保津贴归还公司。 重点是公司事先并未说明此事。我还以为是福利。 现在好郁闷.感觉没有起码的尊重
原在职期间公司发放一女职工的工资分为由银行发放2900,老板卡发放2100元。合计5000元/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个人工资2800元/月。回公司后向社保申请生育津贴。社保补助2200元/月。请问此笔工资金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应该发放给个人。
原在职期间公司发放一女职工的工资分为由银行发放2900,老板卡发放2100元。合计5000元/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个人工资2800元/月。回公司后向社保申请生育津贴。社保补助2200元/月。请问此笔工资金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应该发放给个人。
我是一公司在职员工,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刚刚休完产假,因为家庭原因无法继续上班,想请问一下如果现在辞职生育津贴还能领取到吗?
2009年我生孩子请了4个半月产假,期间公司给我发放了工资,另外我还从社保处领取了生育津贴,现在公司让我退还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请问,我必须归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