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给了我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我没有投钱,但我工作了两年一分钱工资没有拿,他到每年给钱给他父母,包括他的车的债务都是我们在一起还的余款,以前他和朋友合伙开的公司,后来分开九把这一半的股份改到我名下,工商银行公司章程都更改过,最近吵架时他总说公司是他的,分手后就把这两年的钱当工资发给我.如果我们分手,我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是做房产的,现在遇到一些问题。我原来在一家公司做,后来公司扩展,派我出来开分公司,原来说的是百分之30的干股,不需要拿钱出来的,到产生利润的时候除掉开支后的纯利润按股份分红。可是现在公司处在亏损状态,叫我承担公司百分之30的费用。这样有没有道理?
我家4口人,父母,我和我姐,1993年成立了一个股份公司,都是股东。当时都没有钱,边做生意边赚钱,现在,我母亲病故,我父亲没有开董事会就私自把我母亲的股份转到他自己名下,而且现在他说公司是他自己的,因为他说当初注册的时候我们3个都没有出资,问题是他也没有出资。我想问一下,要是闹到法院会怎么判
1994年我个人名义买入北旅法人股并交与建行保管,建行在末通知我的情况下将股票交予北旅,然后转给了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原来几人一起合股合作投资。1年多方提出股份转让。后来一方收购控股。当时做收购懂事会决义,其他方得到付款。就是没有付款。欠我一直说等一些日子。现在有他个人债务和还我的欠款有影响吗?
因我于06年与别人合伙开办公司,投了两股,到现在分红的时候因为少我太多钱我想起诉,然后现阶段瞒着其他股东调取公司账目等材料,(我经过公司原来的网管从公司邮件中截取了财务的一些相关邮件)我想请问如果起诉,怎样的关于利润的材料才是有效的,然后我现在弄这些东西是违法行为不?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股份纠纷的事情。去年我与朋友合作搞婚庆。去年10月我在此朋友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她认可的人了。今年她们两合作有矛盾,上法院起诉。把我弄成了第一被告。 现在比较复杂的是:我的朋友是有婚庆公司的,我们合作的是同名的一个分店,所以是没有营业执照的,是以工作室的形式弄得。所有的文件只是
我在朋友的店里入了点股份,也跟他签定了合同,那么我把现金叫给他后,需要他立收条吗?每次分红我拿到现金后是不是也要同样写收条给他,我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单位上班的人员是不是不可以入股,会不会对工作有影响?你跟告诉我,朋友之间入股需要注意写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