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女、80岁,居住香港,她在国内有一房产,要出售。其子为荷兰籍华人,他如何办理放弃国内遗产继承手续?
父母相继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家中有三个子女,大家商量后全部同意让我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父母相继去世,留有一套住房。父母有三个子女,均没有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准备将这套住房出售。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进行出售?怎样用最简单的程序、最少的费用?谢谢!
我已经没有任何国内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我的问题是 1,如何办理母子关系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 2,这些手续是否必须本人回国办理?
2015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养老金可继承,不存在充公,退休人员可拿到139个月的退休金”,现老人去世,已领60个月养老金,其余养老金将如何领取呢? 病故老人的社保账户会在一两个月内被销户,老人是因为癌症去世的,家里的钱都花在治病上了,钱都花的差不多了,现在还剩下59岁的老伴,希望能继承养老金,能让老伴养老用。如
哥哥离家25年,现在父母想把在哥哥名下的一处院子给弟弟,把父母名下的4.5间房屋其中的2间给我,请问如何办理手续,使所给的房屋在我和弟弟的名下。我和弟弟可以合并一起办还是单独办理,请详细说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