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私营企业主,有一临时工于2009年10月来我厂工作每天工资30元平均每月工作10天左右即每月开工资300元。2010年4月在工作中受伤,工伤鉴定10级。期间治疗费已付而且又赔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2万元。当时双方协商解决已打收条,收到一次性工伤补助金20000元。放弃其它主张。现在他又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陪偿。请老师指导我该
律师好。我岳父梁某是某公司的护林员,负责看守公司所属的林场。4月初的一个夜晚,他参加公司的房屋修建劳动,不慎将石头滚下山坡,打中了人。请问,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给对方的赔偿费用该由我岳父梁某支付?还是该由公司支付?
我爸10几年前在江西乐平一家煤矿做矿工,因一次瓦斯爆炸导致身体大面积烧伤,当时的医药费好像是该煤矿出的。那煤矿也应此事倒闭了,后面就再也没做过什么事,一直在家。几年前我爸有检查出了矽肺这个职业病,我想咨询下律师,像这样还能得到赔偿,又该找谁赔偿去呢?
我妹在厂工作时被机器打成重伤胆囊被割除,肝被切除一小部分,肚皮被割的不像样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应被评为几级伤残啊大概能赔多少钱啊
你好!陈剑峰律师;我是河南,南阳的,在浙江省金华东阳市市受了工伤。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在浙江省东阳市东驰钢构有限公司,2011年4月25日上班时把我的右脚母指砸掉了,我们是记件工资,我是新员工,我四月份平均工资116元一天。请问公司该怎样赔偿我才合理呢?